最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9:26: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最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

编目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表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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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 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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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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