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9 4:19: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经纪业务升级和转型,通过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投资顾问服务,打造经纪业务核心竞争力,创造公司品牌价值,提升客户体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由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第三条 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是指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投资顾问签约服务流程

第四条 营业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基本要求:

1. 营业部须认真研究学习相关法规和本办法,充分认识投资顾问业务

的内涵和风险。

2. 投资顾问岗位序列的员工必须在证券业协会注册成为“投资顾问”

才能独立开展投资顾问业务。

3. 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之前,投资顾问须签署《投资顾问承诺书》。

第五条 客户申请投顾签约服务的流程:

1. 客户持本人身份证至营业部柜台临柜填写《中信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申请表》提交申请。

2. 风险测评:由投资顾问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

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请客户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机构客户不需测评;全部个人客户必须重新测评,建议风险等级在1-3之间的客户才能接受投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签约客户的风险测评至少每1年更新一次)对于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情形,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并对向客户的提示及其选择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3. 风险揭示:由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并由客户签收确认。

4. 协议签署:由投资顾问向客户介绍投资顾问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

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方式。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书》和《投资顾问服务申请表》,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并由营业部归档,放入到客户资料文档中。

5. 服务开通:公司在接到申请后,将电话回访客户本人确认开通申请

的情况属实。以佣金方式付费的:在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之内,公司将进行佣金调整,并开通服务。以固定费率方式付费的:公司将在收到客户费用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通服务;协议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如果公司没有收到客户支付的费用,协议自动失效。

第六条 客户撤销投顾签约服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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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客户持本人身份证至营业部柜台临柜填写《中信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撤销申请表》提交申请。

2. 服务撤销:以佣金方式支付费用的,公司将在协议解除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调回接受投顾服务之前的佣金费率;以固定费率方式付费的,由于客户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剩余费用不予返还;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公司将返还已付费用中扣除已经提供服务部分后剩余部分。

第七条 费用收取流程:

1. 营业部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服务申请表》,确定以佣金方式或固

定费用的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2. 以佣金方式付费的,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营业部依据《证券投

资顾问服务协议书》《投资顾问服务申请表》,由资金及柜台交易岗进行佣金调整,运营总监复核操作流水。如客户解除协议,营业部应在协议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佣金率调整为协议签署前的水平。

3. 以固定费用方式付费的,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后,如果客户没

有异议可向公司支付约定的投资顾问服务费用。收款账户以营业部提供为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内部运转流程以公司财务部门制定的《营业部投资顾问及服务产品收费管理办法》为准。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后,客户因自身原因解除协议,该服务费用不予退还。协议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如果公司没有收到客户支付的费用,协议自动失效。

第八条 投资顾问的签约关系确认、变更和撤销流程:

1. 投资顾问和客户填写《投资顾问服务申请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

由客户回访人员进行回访签字,由资金及柜台交易岗按照《投资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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