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进出厂汽车衡测量过程控制规范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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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 物料进出厂汽车衡测量过程控制规范 扬子石化 文件编号 版本/修改 */* 第页 共 页 1 目的

规范公司汽车衡测量过程的识别、控制和改进,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满足公司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汽车衡测量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测量过程

指确定“量值”的操作,“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3.2 汽车衡测量过程

指用汽车衡对被测物料的重量进行确认“量值”的操作和监视。 3.3 计量要求

可表示为最大允许误差、测量不确定度、稳定性、分辨力、测量范围、准确度、环境条件或操作者技能要求等。 3.4 顾客的计量要求

指顾客根据相应的生产过程规定的测量要求。 4 职责 4.1 技术运行部

4.1.1 负责汽车衡测量过程控制规范的归口管理。 4.1.2 负责汽车衡测量过程控制规范的编写。 4.1.3 负责对测量控制过程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2 汽车衡使用部门

4.2.1 负责测量过程按控制规范的实施。 4.2.2 负责对测量设备的检定提出申请。

4.2.3 负责测量设备测量过程的识别以及验证间隔审核工作。

4.2.4 负责测量过程的监视和核查, 对测量异常情况及时与计量管理中心联系 4.2.5 保存进出厂所有测量设备校准验证记录。 4.2.6 对测量异常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2.7 负责测量设备日常维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故障处理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测量过程的识别

见《测量过程控制一览表》,影响因素有: a)空车称量防止夹带重物。 b)重车防止部分不上台。

c)司机下车。

d)天气因素(大风、大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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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5.2 计量要求的导出 5.2.1 测量范围:(0~60) t。

5.2.2 顾客、组织的要求:国家大宗物料贸易计量交接允许误差±0.3%。 5.3 测量设备的控制 5.3.1 测量设备的配备

5.3.1.1 使用单位按识别的计量要求配备相应的汽车衡,其计量特性:

分辨率:20kg 量程:0-80t 精度等级:Ⅲ级 最大误差:1.5e

5.3.1.2 使用单位负责填写《测量过程控制一览表》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明细表》,并登记计量台账。

5.3.2 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

5.3.2.1 在汽车衡使用前,使用单位计量确认人员应按等级关系比较法对设备进行计量确认,并在《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明细表》填写计量确认记录。

5.3.2.2 汽车衡计量确认周期为12个月,使用单位应在到期前1月按《测量设备管理程序》上报检定计划。

5.3.2.3 技术运行部应按检定计划开展设备检定。

5.3.2.4 经检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计量确认人员进行计量确认,并填写《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明细表》,更新计量确认记录。

5.3.2.5 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应粘贴“禁用”标识,按《测量设备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置。

5.3.3 测量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5.3.3.1 使用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

5.3.3.2 汽车衡的日常运行监督由汽车衡使用单位计量确认人员负责,当发现汽车衡异常时,使用单位通知维保单位对汽车衡进行检查,问题解决后经计量确认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3.3.3 汽车衡的期间核查间隔为12个月,使用单位应在二次检定日期之间开展期间核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5.4 测量人员的要求

测量人员包括:计量操作人员、检定人员、维护人员、计量确认人员,所有测量人员应符合《扬子石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5 测量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和控制

5.5.1 汽车衡使用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满足设备的技术要求,无特殊情况下环境温度:-20~50℃、湿度:≤90%。

5.5.2 对环境影响测量过程的因素采取必要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环境温度和湿度;加强设备的检查、比对和监视;增加期间核查次数;增加测量设备。 5.6 测量方法和标准

5.6.1 按《物流部计量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5.6.2 外委检定部门应按有效的《非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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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测量过程的验证和有效性确认

汽车衡执行检定规程不进行验证和有效性确认。 5.8 测量过程的监视

5.8.1 汽车衡应尽量采用DCS或工控机等进行自动监视。

5.8.2 衡器操作人员发现测量过程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对汽车衡的性能进行检查,并在计量确认人员确认汽车衡计量特性正常后方可使用。 5.8.3 质量控制技术方法

5.8.3.1 质量控制技术方法采用期间核查法,核查间隔时间为2个月。当测量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对数据产生怀疑,需对该测量设备缩短时间进行核查。 5.8.3.2 期间核查采用比对法。

5.8.3.2.1,计量管理中心对单批次装车量在同等级的两台汽车衡上测量,实现汽车衡测量结果确认。填写《期间核查记录》。

5.8.3.2.2 同一辆槽车在两台汽车衡称量时,它们的测量结果分别为y1和y2,则应满足: En= y1?y2?60kg

当En?60kg 比对结果满意,通过;当En?60kg比对结果不满意,测量过程处于“失控”状态,应进行不合格测量过程的处理。 5.9 测量过程失控的处理

5.9.1 在发现汽车衡测量失控后,使用部门应尽快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重新检定。 5.9.2 在汽车衡重新投用前,使用单位计理确认人员应进行计量确认。

5.9.3 失控的汽车衡不能及时排除故障的,使用单位计量确认人员应在失控设备上粘贴“禁用“标识,防止错误使用。

5.10 测量过程的检查和改进

5.10.1 使用单位应按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计量确认人员应每月对测量过程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估,每月底向技术运行部上报《测量过程控制一览表》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明细表》。

5.10.2 技术运行部每月汇总《测量过程控制一览表》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明细表》,及时更新公司计量台账,并结合测量设备检定计划执行情况对公司各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10.3 机动处、技术运行部等职能部门应结合公司岗检和职能检查等方式对汽车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改进。 6 支持性文件

6.1 《非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 6.2 《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6.4 《记录管理程序》

6.5 《测量过程设计和实现控制程序》 6.6 《计量确认过程管理程序》 6.7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管理程序》 7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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