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3:35: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1.1 总则
1.1.1 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招标前的所有批准、 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 来源已经落实。
1.1.2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标段划分、 每个标段工程内容以及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标段限制要求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附件1。
1.1.3 该项目不允许分包。 1.1.4 工程概况见招标公告
1.2 资格预审申请
1.2.1 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规定(见附件1)的资质 条件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1.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1.2.3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上述第 1.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按附表的内容和格式如实填写和 提供。同时,允许投标申请人自行增加补充更能全面反映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 经验、资金、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1.2.4 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及要求,任何缺 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1.2.5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 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2.6 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 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2.7 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书。
1.2.8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在 资格预审时作出正确的判断。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有弄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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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行为,或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等方面被通报批评的而隐瞒不报, 即使此次通过资格预审,其投标文件仍将作为废标处理。
1.3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3.1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须知附件2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 准和附件3约定的评分标准。
1.3.2 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附件4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评定 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
1.3.3 确定合格申请人原则:
评审人员对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申请人按照附件3的内容进行百分制的综 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七名申请人入围本次项目合格申请人名单。
若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必要条件的申请人不超出七家时,则取所有通过必要条件审查 的申请人入围本次项目合格申请人名单。
若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情况,则由评审人员抽签决定综合得分相同的申请人排名顺序, 直至产生七名合格申请人。
1.4 联合体(本条不适用)
1.4.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条件提交投标人资格预审 申请资料:
1.4.1.1 套文件。
1.4.1.2
在资格预审文件中须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的 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须提交如同单独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要求的全
要求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 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和加盖各成员的法人印章,以便 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4.1.3
申请书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的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规
定联合体各成员在合同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1.4.1.4
预审文件中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书的说明。联
合体的各成员须具备执行它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1.4.1.5
预审文件中应指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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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联合体成员接受和传递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并且由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 实施。
1.4.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文件对联合体的
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1.4.3
任何施工企业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作为联合体的成员参加资格
预审,但不允许任何施工企业提交或参加一个以上的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资格预 审申请将被拒绝。
1.4.4
资格预审合格后,资格预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
投标截止日之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联合体的变化导致如下情况,则不能获得 允许:
1.4.4.1 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降到了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以下。 1.4.5
作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分开或加入其他联合
体。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后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保留 是否考虑的权利。
1.5 利益冲突
1.5.1 近三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投标申请人应:
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2 投标申请人管理层人员与招标人管理人员无亲属关系。投标申请人拟从事本工程 人员与招标人该工程管理人员无亲属关系。
1.6 申请书的提交
1.6.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预审文 件附件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6.2 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 1.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 提交附件2和附件3中所需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备查。
1.6.4 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予 以保密。
1.7 其它
1.7.1 只有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如果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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