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学习《矛盾论》《实践论》后的感悟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3:41: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习《矛盾论》《实践论》后的感悟

毛泽东思想是一个科学体系,这个体系就存在于《毛泽东选集》之中。《实践论》、《矛盾论》是毛泽东思想的哲学基础。《实践论》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认识论,结论是通过实践发现真理,而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矛盾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矛盾论》着重论述了事物的矛盾法则,事物在矛盾中相互作用从对立走向统一,同时又用矛盾的特殊性,用来反对教条主义。从逻辑上讲,这两篇文章上毛泽东思想的哲学理论基础,其它著作文章是这个哲学在各项工作上的成功运用。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之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奠定了哲学基础。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

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于是,我认为,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

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又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是事务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毛泽东文选》的矛盾论深刻的向我们阐释了形而上学论和唯物论的区别;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的特殊统一性和斗争性以及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辩证法与行而上学论最大的区别在于认为世界是一个在不断运动着各种运动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最后再运动中达到某种平衡。人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势。运动是可以无限的,事物也就可以无限的划分,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特性,这也是为什么对这一事物如此定义的标准,所以矛盾有其特殊性,同时每个特殊的运动之间又相互作用,这样直接导致矛盾普遍性,矛盾直接存在特殊的运动中也普遍支配这所有运动。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