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 法医病理学 期末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2/16 2:32: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法医病理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主要是运用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解决有关暴力性和非暴力性死亡的死亡征象、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死亡地点、个人识别,以及致伤物的推断和确定。目的是为暴力性案件的侦查或审判提供医学证据。

2、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不管心跳、脑外体循环、呼吸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功能是否存在,均可宣告个人的个体死亡。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脑死亡,对器官移植及医疗资源合理运用意义重大。

3、假死: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受抑制,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用一般的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征,从外表上看好像人已经死亡。原因:是脑缺血、缺氧和高度抑制的结果。小儿易出现。有AEIOU五种情况。常用的检测方法:眼底检查、线扎指头、荧光色素钠试验、瞳孔变形试验、相关临床器械等。

4、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死因分析、鉴定是法医病理学的核心。分类:①根本死因:或称原发性死因,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损伤。②直接死因:根本死因常通过其所导致的致命性并发症和继发性并发症引起死亡的发生。如刀刺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支气管肺炎引起中毒性休克等,将致命性的并发症和继发性并发症称为直接死因。③辅助死因:是主要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本身不致命,死亡过程中起辅助作用。④诱因:是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⑤联合死因:又称合并死因,是指某一死亡案件的死因构成中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形,需判断各种因素的主次关系及相互关系,有疾病与疾病、疾病与损伤、损伤与损伤等致死。

5、安乐死:指受不治之症痛苦折磨的人,安详无痛苦地死去,分主动和被动安乐死,前者指医师或其他人通过采取某种措施加速患者死亡;后者指停止或放弃治疗措施让患者死亡)等。

6、中空性挫伤:快速、重力打击在平坦且软组织较丰满部位,表现为条状皮内、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较重,向两侧逐渐减轻,边界不清,出血带宽度较棍棒直径小,即为中空性挫伤。

7、挤压综合征:遭受挤压伤的人在挤压解除后,全身微循环障碍,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肾小管受阻塞,变性、坏死,出现以肌红蛋白尿和急性肾衰竭为主要特征的临床综合征。

8、挥鞭样损伤:由于身体剧烈加速或减速运动,而头部的运动与之不同步,导致颈椎过度伸屈所致的损伤,重者可致关节脱位、骨折及颈髓损伤。

9、冲击性脑挫伤:头部受外力作用而发生加速运动时,着力处的脑组织发生出血坏死,常见于挥动致伤物打击头颅的情况。

10、对冲性脑挫伤:头部受外力作用时,着力点的对侧部位脑组织发生出血坏死,常见于跌倒时头颅撞击外界物体而成。

11、弥散性轴索损伤:头部受到暴力作用后发生的脑白质广泛性轴索损伤,常由头部加速(角加速)运动引起深部脑组织出现剪切和牵拉作用。

12、机械性窒息:因机械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碍而导致的窒息,如压迫颈部或胸腹部,异物阻塞呼吸道等引起的窒息,法医实践过程中最重要、最常见的一类窒息。

13、水性肺气肿:溺水者剧烈呼吸使溺液、空气及粘液在气道内相互混合成泡沫,因吸气大于呼气导致溺液进入肺泡后不易呼出的生活反应,表现为肺变大、变重,表面可见肋骨压痕,触之有揉面感,可见溺死斑(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导致,多于肺叶之间及肺下叶等),切开见大量泡沫状血性液体。

14、电流斑:带电导体与皮肤接触后,电流通过完整皮肤时,接触处产生的焦耳热及电解作用造成的特殊皮肤损伤,角质层较厚的部位多见。

15、杀婴:指非法使用暴力手段,加害分娩过程中或娩出后不久的已具有生活能力的新生儿生命的犯罪。 16、猝死: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或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突然的意外的死亡。猝死4个特征:自然性,即非暴力性;死亡的急骤性;死亡的意外性;疾病的潜在性

17、SMDS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指主要发生在青壮年男性的找不到病变可能解释死因的猝死 18、医疗纠纷:患方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产生的原因与医方认识分歧而发生的纠纷,要求追究医方责任和给予赔偿,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事件。

19、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事故。 20、虐待:经常受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照顾人有意造成的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摧残和迫害称为虐待。 21、心性/呼吸性死亡:传统死亡标准,源于(心脏疾病或损伤/呼吸系统,尤其指肺的疾病或损伤)而导致其功能严重障碍或衰竭所引起的死亡。

22、持续性植物状态/植物人/区大脑皮质状态:指由于神经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质功能丧失,使患者呈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而神经中枢的中心部位(皮质下核和脑干)的功能如呼吸、体温调节、消化吸收、分泌排泄、新陈代谢以及心跳循环等依旧存在的一种病理状态。

23、死亡机制:指由损伤或疾病引起的、最终导致死亡的病理生理过程。常见的死亡机制有心脏停搏、心室纤颤、反射性心脏抑制、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或碱中毒、呼吸抑制或麻痹、心肺肝肾衰竭、延髓生命中枢麻痹。

24、死亡方式:指暴力的实现方式。

25、死后变化:人体死后受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在尸体上发生各种的变化。 26、早期死后变化:指人死后24小时以内发生的变化。包括:超生反应、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内部器官血液坠积、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等。 27、尸体现象:死后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

28、超生反应:临床死亡期后,有些对缺氧耐受性强的组织器官,如皮肤、肌肉、结缔组织等还有生命功能,并对刺激可发生反应。

29、肌肉松弛:人死后肌张力消失,肌肉变软。最早出现。

30、皮革样化:尸体皮肤较薄或皱褶的局部区域因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成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羊皮纸样的变化。

31、角膜混浊:角膜的透明度减低,直至完全不能透视瞳孔,呈灰白色外观。

32、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血管,并在该处皮肤呈现有色斑痕。分布依尸体姿势而异。

33、尸冷:人死后,因新陈代谢停止、不再产生热量,尸体原有热量不断散发,使尸温逐渐下降至环境温度,或低于环境温度

34、尸僵:人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并将关节固定的现象。有三磷酸腺苷、乳酸及神经学说,受个体、外界影响。意义确证死亡、死亡时间及死亡时的状态和有无移尸等。

35、内部器官血液坠积:人死后,内部器官的血液因自身重力而坠积于这些器官的低下部位的血管内,称为内部器官血液坠积。

36、尸体痉挛: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硬,使尸体保持着死时的动作和姿态。法医学意义:由于尸体痉挛可保持着死者生前最后时刻全身或身体局部某些肌群的收缩状态,故对分析案情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37、自溶:酶的作用,肠粘膜、胰腺和胆囊粘膜细胞的自溶发生最早。

38、自家消化:人死后,组织、细胞因受细胞自身固有的各种酶的作用而发生结构破坏、溶解,使组织变软、甚至液化。

39、晚期死后变化:指人死后24小时以后发生的变化。包括尸体腐败的各种征象、霉尸、白骨化、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古尸、浸软等。

40、机械性损伤:致伤物与人体以机械运动的形式相互作用时,造成机体的损伤,包括组织破坏和功能障碍。三因素:致伤物、受伤组织、作用力。

41、擦伤:钝性致伤物与体表摩擦造成的以表皮脱落为主要改变的损伤,又称表皮剥脱。类型:抓痕、擦痕、撞痕、压擦痕

42、挫伤:指由钝器作用造成的以皮内和(或)皮下(形态反应)及软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43、创: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从外到内组成为:创缘、创角、创口、创腔、创壁、创底。

44、锐器创:由锐利尖端或刃缘的致伤物通过切、砍、刺、剪方式造成的创。 45、挫裂创:由粗钝的致伤物通过撞击、砸击、撕裂造成的创 。 46、撕裂创:过度牵扯皮肤造成的皮肤及皮下组织破裂。

47、组织间桥:遭受钝器打击时,创壁间未完全断裂的血管和结缔组织。钝器伤的特征性改变。 48、锐器损伤:指利用致伤物的锐利的刃缘和(或)锋利尖端作用于人体上所形成的损伤。 49、试切创:常在颈部或腕部可见一些孤立的,与主切口平行而无连续的浅表、短小的切口。

50、伸展创:指皮肤组织受到牵拉,牵拉力超过皮肤的抗拉极限时,皮肤沿皮纹裂开,形成多个微小的、平行的、不连贯的浅表裂创,与皮纹方向一致撕裂创。好发四肢与躯干相连部位。

51、窒息:凡呼吸受阻或异常,人体所必须的氧气吸入减少或完全停止,以致全身各器官组织缺氧和二氧化碳储留,破坏了气体交换,发生代谢障碍,组织细胞功能紊乱和形态结构损害,整个过程称为窒息 52、性窒息:是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独自在极为隐蔽的场所用某种或非常奇特的窒息方法,引起一定程度的缺氧以刺激其性欲,增强其性快感而进行的一张性行为活动。

53、Tardieu斑:是指器官被膜下黏膜淤血性出血,常在窒息中发现,但并不是其特有的,猝死 败血症 某些毒物中毒也可出现。

54、缢死:利用全部或部分自身体重使绳索或其他物体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窒息性死亡 者称为缢死。 55、原发性脑干损伤:外界暴力造成脑干撞击在小脑幕切迹或斜坡上,或脑干扭转牵拉所致或直接贯通等,急性死亡率高。病理性与外伤性比较(前者:血肿状,较大,穿破中心,周围白质边缘不齐;后者:较小且局限,一定的外伤史)

56、勒死:又称绞死,是以绳索缠绕颈项部,在绳索交叉的两端,用自身体重以外的其它力量,如凶手(或自己)的两手向两侧拉紧,或用某种机械的作用,使绳索绞勒颈项部,导致窒息而死亡。 57、扼死:用一只手或双手压迫受害人的颈部而发生窒息性死亡者称为扼死又称为掐死。扼颈综合征:结膜出血、逆行性遗忘、吞咽困难、植物人、神经过敏等。

58、溺死:由于液体机械性的阻塞呼吸道及肺泡,阻碍气体交换,体内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发生窒息性死亡者称为溺死。

59、假裂创:高温使皮肤组织中水分蒸发,干燥变脆,皮肤凝固收缩,发生顺皮纹的裂开,形成梭形创口,似切创。

60、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火焰及高温气体致呼吸道粘膜可见烟灰、碳末沉积,可与粘液混合成黑色线状粘液痰,粘膜充血水肿及坏死明显,可成水泡,重者可形成白喉样假膜,肺组织广泛充血、水肿及塌陷,质地实,切面鲜红色,上述改变是生前烧死的证据。

61、SIDS婴儿猝死综合征:原因不明的婴幼儿突然、意外的死亡,以呼吸系统疾病多见。

62、抑制死:由于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对正常人不足以构成死亡的刺激或外伤,通过神经反射在短时间内(通常不超过2分钟)引起心跳停止而死亡,尸体解剖验不能发现明确死因。

63、皮肤金属化:或金属异物沉积,因电极金属在高温下融化或挥发,金属颗粒在电场作用下沉积于接触皮肤的表面或深部。特点:皮肤金属化在高压电击时尤为明显,是证明电击伤和电流入口较特殊的征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