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防”专项施工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21:06: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重庆市教育科学院研究教研科研综合楼排危扩建工程 两防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主要由综合楼(办公楼),会议楼及其地下车库组成。其中,综合楼为地上五层,地下二层;会议楼地上二层,地下二层;车库为地下二层。项目用地面积1541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1479.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67.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11.17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外墙保温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构件耐火等级地下室为一级,其余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部分防水等级为二级;电设备房防水等级为一级。

二、编制依据:

本工程依据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改行动的通知》(渝安办[2013]17号文)结合以下标准编制: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 《高处作业分级》GB T3608-2008

4、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6、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三、防护规定 3.1 三宝的使用

“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网又分为密目式安全立网和安全平网,不戴安全帽,赤脚,穿高跟鞋、拖鞋,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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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要系好下颌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40-50mm),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禁止使用。工地安全员每天必须巡视检查,凡有不按规定正确配戴的,按违章违纪处理,除批评教育外,并辅以每人次50元的罚款。安全组按其使用期限,检验安全帽主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淘汰。材料科必须购买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购入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准用。安全帽应不贮存在酸、碱、高温、潮湿等场所,禁止与建物混放。使用期限,塑料不超过2年半,玻璃钢橡胶不超过三年半,施工队按期进行抽测,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并将抽检情况上报公司。

3.1.2安全带

高处临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1)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2)重点检查搭架子时及修理塔吊、井架时的人员配戴情况。

3)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不准将绳打结,不将挂钩直接挂于安全绳上。 4)各部件不许任意拆换,更换新绳加绳套,使用两年检测一次。 5)对频繁使用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新绳。 详见下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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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外立面平网

无外脚手架且高度在3.2m以上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6m宽),外高里低,网底距接触面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5m)。首层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平网下方严禁堆料,平网下方四周应设置警戒栏杆,防止人员穿行。详见下图。

3.1.4架体内平网防护

落地式脚手架内首层应张挂水平安全网,每隔1层(不超过7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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