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11:23: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中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 号 交底日期 C地块一标段 #楼 号塔吊 特种作业塔吊司机 工种 塔吊司机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4.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5.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6.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7.注意与建筑物附近的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 28.注意与隔壁塔吊保持安全距离 交底人签字 安全员签字 监理工程师签字 接受 交底人签字

塔吊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中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 号 交底日期 C地块一标段28#楼8号塔吊 特种作业塔吊信号工 工种 塔吊信号工 交底内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末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服从上信号指挥。 4.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信号指挥站位要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5.起吊离地20-30㎝,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钩挂及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6.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7.吊运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 8.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9.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10.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轨道行程开关与轨道止档至少要保持1m的安全距离。 11.群机或同一轨道上两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两台起重机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12.吊物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13.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4.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起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拟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装作业。 15.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2)信号不明;(3)吊物下方有人;(4)吊物上站人;(5)埋在地下物;(6)斜拉、斜牵、斜吊;(7)散物捆扎不牢;(8)零、散、小物件无容器;(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10)六级以上强风。 交底人签字 安全员签字 监理工程师签字 接受 交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