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必记知识点(一)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9:44: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学前教育及其发展 第一节学前教育的内涵

一、学前教育的概念

学前教育主要是指对0~6岁年龄阶段的儿童所实施的教育,学前教育包括0~3岁的早期教育和3~6岁的幼儿教育。

广义的学前教育:能够影响和促进儿童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意志、性格和行为等方面发展的活动。

狭义的学前教育:指学前教育工作者整合儿童周围的资源,对0~6岁年龄阶段儿童的发展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活动。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二、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

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分为学前家庭教育和学前社会教育(也叫学前公共教育)。 学前家庭教育的特点:领先性,长久性,单独性,随意性,随机性。 学前社会教育的特点:群体性,目标性,计划性,多样性,专业性。

第二节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

1816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苏格兰的纽兰纳克创办了一所幼儿学校,以教育为主要任务。也是历史上第一所为工人阶级子女创办的学前教育机构。

1837年,福禄贝尔在德国勃兰根堡开办了一所招收1~7岁儿童的教育机构,1840年正式命名为“幼儿园”(原意为“儿童的花园”),他被称为“学前教育之父”。福禄贝尔创办的幼儿园时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幼儿教育机构。

二、国外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1、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化 2、学前教育机构多样化 3、教育质量的提高 4、学前教育手段现代化

三、我国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一)我国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的诞生

我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是1903年张之洞在湖北武昌创办的湖北幼稚园(1904年清政府将其改为武昌蒙养院)。

(二)旧中国的幼儿教育

陶行知——南京燕子矶乡村儿童团(抨击旧中国的幼儿园害了三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提倡“生活化,平民化”的教育)。

张雪门——北平香山慈幼院 (三)新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1、历史的转折

2、曲折起伏的前进

3、学前教育在改革开放中腾飞

(1)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多形式、多渠道发展 (2)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89年6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草案),并于1996年6月正式施行。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发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国务院批准颁发的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

2001年7月,我国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12年10月,中国教育部网站发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