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 用于合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10:42: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九标段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宝安九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3月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第一节危险岗位

第一条部分岗位作业可能造成操作者本人及他人伤害的情况,列举其主要危险岗位有:

(一)电工作业;电焊工作业;起重工作业;登高架设(架子工)作业;爆破作业;场内机动车辆操作;压力容器操作;旋挖钻机操作;小型旋转、碾压机具操作、顶管作业等均为危险岗位。

(二)跨铁路及铁路附近;跨公路,特别是跨高速公路;高边坡、顶管施工等区域施工作业的岗位均为危险岗位。

第二节操作规程

第二条从事危险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在危险岗位上作业前,应先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施工工序、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到应知应会。

第四条在危险岗位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手段或措施进行控制,或者采取避险措施,或者按照危险源监控制度或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人员报告。

第五条两个施工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对方施工安全的,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三节书面告知

第六条按照施工技术(包括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以书面形式(技术交底记录表)逐级进行交底,直至对操作者、施工作业人员,以及危险影响范围内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第七条针对危险岗位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给操作者、施工作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操作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重点学习,并形成学习及签到记录。

第八条以书面记录、签字的形式,向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告知施工工序、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以班组为单位开展预知危险活动,由班组长或工序负责人向班组成员讲述当班有什么样的危险、应采取的对策、今天活动的目的,并征求意见,共同防范等。活动当中形成《预知危险活动记录》,主讲人、班组成员分别签名。

第四节其他

第九条建立危险岗位及操作人员台帐,定期清查危险因素(危险源)解除或释放情况,确保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