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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文 本
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尽量形成组团状紧凑布局,避免无序蔓延。
(二)新建型村庄:应考虑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充分体现泷郁乡风民情特色和时代特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配套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新村环境建设要求和实施措施。 (三)保护型村庄:坚持保护第一、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的原则,科学划定严格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严格保护好历史文化古村的整体风格;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保护地方特色的延续;在保护好传统风格的前提下,可以对传统住宅进行内部装修,进行改水、改厨、改厕,适应现代生活要求;在村庄保护的环境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影响保护风格的建设项目;制定实施保护、利用的步骤和措施。
(四)控制型村庄:对现状居民点以整治为主,严格控制新建居民点;村民新建住宅,必须向新规划的居民点集中。
(五)撤迁型村庄:除危房加固维修外,不得进行任何建设活动(包括危房改造);其建设活动应纳入所并入的村庄进行规划建设,确保该类村庄逐步拆迁撤销。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六十二条 城市性质
岳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中部地区石化工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湖南省唯一通江达海口岸;长江中游滨湖宜居城市。
第六十三条 人口规模:2015年为115万;2020年为140万;2030年为160万。 第六十四条 用地规模
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15k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 m2以内。 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40k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 m2以内。 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55 k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7 m2以内。
第五章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第一节 空间管制规划
第六十五条 空间增长边界
南起湖滨、赶山以南地形平坦地带,郭镇以南至武广客运专线、黄峁山;北至洋溪湖、长江;东起陀鹤山、黄毛大山、古牛山、武广客运专线、随岳高速、岳长高速;西至洞庭湖、长江;君山地段在柳林镇和西城办事处所处的防洪大堤之内,总用地面积为622 km2(其中水面62 km2)。
第六十六条 空间管制分区
(一)已建区:是现状城镇已建用地,主要包括岳阳楼、云溪、君山区已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90.75km2。
(二)禁建区:是以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文化遗址、生态空间、风景区用地、水源保护地、地下矿产资源和军事设施保护区,总用地面积907.35 km2。具体范围是君山区的基本农田、河湖水系及周边保护地带;岳阳楼区和云溪区的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及湖汊和周边保护地带;中心城区东部陀鹤山、黄毛大山、昆山、金凤桥水库水源保护地、山体周边其他水库;经开区三荷乡的基本农田、水系;南部黄茆山、鹰咀山、麻布大山、新开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
(三)限建区:是指生态环境条件普通、开发密度较低,第二、三产业少且分散,交通设施较差,以一产业为主,开发建设活动较少且发展缓慢的区域,总用地面积286.94 km2。主要包括君山柳林、林角佬地区部分地势较低地段;107国道以东、武广客运专线以东区域;康王、三荷片区部分地形地貌较复杂用地。
(四)适建区:是以高效土地利用为主,按规划应优先开发建设的区域,总用地面积229.96 km2。主要包括路口、陆城、道仁矶镇地段、云溪镇西北部、南部及松杨湖西侧临长江地段;芭蕉湖地段107国道以东至武广客运专线;107国道以东金凤桥和木里港片区;107国道以西奇家岭和郭镇片区;君山区部分用地;规划机场预留地;湖滨除南湖风景区以外的部分用地。
第二节 城市四线控制
第六十七条 城市蓝线:指中心城区内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具体包括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肖家湖、雷公湖、月形湖及其湖汊,金凤桥水库等。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有关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禁止违反城市蓝线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的建设活动;禁止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六十八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
城市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六十九条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具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环境卫生、供燃气、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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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通信、消防、防洪和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七十条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具体包括洞庭南路地段和洞庭北路地段两个历史文化街区、国家级文物岳阳楼、岳阳文庙;省级文物十二处;市县级文物四十九处。
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更新,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规定。
第六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 城乡统筹规划
第七十一条 规划范围
城乡统筹规划范围即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1515 km2
。
第七十二条 总体目标
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努力改善城乡经济结构,积极调整城乡经济布局,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加速城镇建设,鼓励农民向集镇和居民点集中,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使城乡环境融合、生态良好、生活富裕,实现城乡统一协调发展,把岳阳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城乡繁荣的现代文明城市。
第七十三条 主要内容
包括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建设、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七十四条 城镇人口、建设用地规划
到2030年,规划区总人口达到184.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0万人,城镇化水平91.94%。详见表6-1。
规划区城镇人口、建设用地规划一览表 表6—1 现 状 城 镇 现 状 城 镇 建 规 划 城 镇 规 划 建 设 人 口(万人) 设 用 地(km2 ) 人 口(万人) 用 地(km2 )
规划建设区 84.83 86.32 160 155 西 塘 镇 0.32 0.32 1.5 1.7 钱粮湖镇 1.60 1.5 4.0 4.4 广兴洲镇 0.48 0.78 2.5 2.8 新 开 镇 0.38 0.32 2.0 2.2 合 计 87.61 89.24 170 166.1 第七十五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为 “一心、四镇、十集镇、二十中心村” 四级塔式城镇群。 一心:即中心城区。
四镇:即西塘、钱粮湖、广兴洲、新开镇。
十集镇:经济开发区四个即长岭头、斗蓬、三荷;云溪区一个即白荆;君山区五个即良心堡、采桑湖、许市、殷家铺、六门闸;麻塘集镇。
二十中心村:经济开发区八个,即乌江、夹铺、金家、兰桥、高城、迎丰、花园、平地村;
云溪区三个,即新港、和平、黄皋村;君山区八个,即洪市、合兴、黄金、崇庆、肖台、钱口、友谊、振兴村;麻塘镇一个,即畔湖村。具体见附表五村庄规划一览表 第七十六条 农村居民点规划 (一)建设区域划分
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三个区域,即禁止建设、严格控制和一般控制区域,以规范村民建房行为。
(二)禁止建设区域:指禁止村民建设自住房屋的区域,具体包括:
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绿地、水域用地: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肖田湖、洋溪湖、濠河等湖泊及其生态绿地控制区;城市公园如岳阳楼公园、金鹗公园、南湖公园、君山公园等28个公园;沿湖风光带、大桥河风光带、长康路(107国道)防护带、高压电力走廊、生态走廊、铁路及高速公路两侧防护带。
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粮食作物、油类作物、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的高产耕地。 城市规划区内的森林用地:鹰咀山、黄茆山、昆山、枇杷山、黄毛大山、陀鹤山、笔架山以及省、市、区、乡镇所确定的林业用地。
100年一遇洪水淹没区、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城市防洪大堤面向长江、洞庭湖一侧的滩头、坡地、湿地等以及长江、洞庭湖水中岛屿、滩头地等。
大江、大湖(长江、洞庭湖)防洪大堤内侧100m地段(护堤区)、内湖河流不小于30m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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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生态保护区)、以及水库、水塘、水源地的生态保护范围;市区内河流及水源地:新墙河水系、南湖水系、芭蕉湖水系、白泥湖水系;铁山水库至金凤桥水库水渠(城市水源)两侧各不小于30m地段。
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景区控制保护范围: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南湖景区团湖独立景点城陵矶独立景点。
沿京广铁路沿线两侧各不小于30m地段,沿武广高速铁路、荆岳铁路两侧各50m地段;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0m,沿国道两侧不小于30m、省道两侧各不小于15m地段、县道两侧各不小于10m、乡道两侧各不小于5m地段;50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60-75m, 22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30-40m, 11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20m地段;沿其他工程管线(光缆、天然气、油管等)两侧各10m地段
(三)严格控制区域:指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进入经规划许可的村民区,即住宅小区和住宅组团,系多层单元式住宅、限一户一套的区域,具体包括:
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
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在严格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居住用地现状属农村集体土地并留有较大空地的城中村中选择一些作为村民居住区建设用地上进行。
(四)一般控制区域:指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进入经规划许可的村民点,一户限建一栋。具体范围是除禁止建设区域和严格控制区域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允许村民在规划选定的用地内进行自住房屋建设。
第二节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第七十七条 城市用地主要发展方向:“东扩北进”。 第七十八条 城市空间结构
根据城市空间导向因素及现状空间形态,空间布局模式为沿江、沿湖带状组团式空间结构形态,各组团之间以洞庭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生态绿地相间。 第七十九条 用地布局结构
用地布局结构为“一主三副”:一主即主城区,三副即云溪城区、路口城区、君山城区。 (一)主城区:南起湖滨、奇家岭、北至荆岳铁路、西起洞庭湖、东至随岳高速公路的区域。以居住、商贸金融、旅游服务、文化教育、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采取紧凑发展的模式,用地布局分为金凤桥市级商业中心、东茅岭市级商业副中心、七里山—冷水铺工业、木里港—康王工业、奇家岭—郭镇文教五片区,用地面积95 km2。
(二)云溪城区:包括云溪、松杨湖、道仁矶。以港口物流、工业为主,用地布局分为城陵
矶(松杨湖)港口、物流及工业、精细化工、岳化工业、云溪居住生活五片区,用地面积36.7km2。 (三)路口城区:包括路口、陆城。以工业为主,用地布局分为长岭石油工业、陆城居住、路口居住及配套服务片区,用地面积9.3 km2。
(四)君山城区:包括柳林洲、林阁佬、濠河和君山岛。以旅游休闲、生态农业、居住为主,用地布局为挂口居住、九公里公共服务、濠河和君山岛生态旅游休闲、林阁佬工业四片区,用地面积14 km2。
第七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八十条 用地布局原则
(一)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 (四)有利于高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五)有利于城市居民生活、工作。
第八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见表7—1)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表 表7—1 序用地 国家标准 号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km2) 占城市建设 国家标准 人均用地(%) ((%) (m2/人) (m2/人) 1 R 居住用地 45.68 29.47 20—32 28.55 18—28 2 M 工业用地 35.27 22.75 15—25 22.04 10—25 3 S 道路广场用地 19.40 12.52 8—15 12.13 7—15 4 G 绿地 20.12 12.98 8—15 12.58 ≥9 第八十二条 居住用地规划 (一)规划原则
新区建设强调尊重自然、合理布局、成片开发、集中建设,以便形成规模;
旧区改造强调以疏解人口,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为主,全面提高旧城区的居住生活环境水平。
居住区建设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以创造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型、智能化”的居住区建设。 (二)规划目标
以新区建设为主导,调整居住结构;改善旧区环境,逐步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片区。人均居住用地达到28.55m2
,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5%,旧区不低于30%,居住区内(含小区与组团)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2.0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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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5.68km2,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47%。
共规划十四个居住片区:包括铁西、金鹗山、花板桥、冷水铺、八字门、金凤桥、新华、东风湖、奇家岭、湖滨、城陵矶、云溪、路口和君山居住片区。各片区人口用地见表7—2。 各居住片区人口、用地规划一览表 表7—2 序 片区名称 居住用地 人口 序 片区名称 居住用地 人口 号 面积(ha) (万) 号 面积(ha) (万) 1 铁西居住片区 528 20.05 8 东风湖居住片区 149 5.21 2 金鹗山居住片区 361 14.80 9 奇家岭居住片区 164 5.58 3 花板桥居住片区 712 28.47 10 湖滨居住片区 355 11.72 4 冷水铺居住片区 301 10.84 11 城陵矶居住片区 203 6.71 5 八字门居住片区 326 12.08 12 云溪居住片区 304 9.60 6 金凤桥居住片区 134 4.94 13 路口居住片区 152 4.56 7 新华居住片区 268 9.38 14 君山居住片区 515 13.4 (四)用地分类和控制标准
1)居住用地分为:一类和二类居住用地。
2)居住用地中住宅建设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
其中:低层:2-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 (五)建设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规范,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区。各类设施的用地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要求执行。见表7—3
规划居住片区相关控制指标 表7—3
类别 人口密度(人/ha) 容积率 低层住宅 200-280 0.4-0.7 多层住宅 280-420 1.0-1.5 中高层住宅 350-450 1.6-2.0 高层住宅 400-700 2.0-3.5 第八十三条 住房建设规划 (一)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和供应体系;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合理进行旧城居住区
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综合环境;中心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二)经济适用房规划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我市经济适用房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单户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按照总量控制、分区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经济适用房主要分布在铁西居住片区、螺丝港居住片区、花板桥居住片区、洛王居住片区、八字门居住片区、奇家岭居住片区、湖滨居住片区、城陵矶居住片区、云溪居住片区、君山居住片区、
(三)廉租房规划
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廉租房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
廉租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廉租房用地主要结合改制企业规划,解决改制企业下岗职工住房问题。主要分布在中建五局二公司、站前路、洛王、下太子庙、城陵矶泰格林纸业、氮肥厂与水泥厂之间、马壕、酒厂与化工厂之间、老火车站先锋路东侧、三五一七煤栈、九龙堤、麻纺厂、岳州路西侧、太子庙、洞纺、望岳路南侧、华铁、德胜北路西侧、湖滨园艺场、花板桥四化建、中建五局七公司、洛王藕塘坡、六九零六工厂、奇家岭电磁铁厂、奇西路北侧、白石岭路东侧、大桥河路西侧、白石岭路东侧、长江机械厂附近、城陵矶冷库附近、花果畈、城陵矶路西侧。
第八十四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一)规划目标和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7.11km2
,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04%。
总体目标:社会公平,级配合理,布局均衡,逐步形成高效、合理、可持续的运行机制,以满足城市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规划人均用地面积达到10.7m2。
用地布局:二轴、三中心。“二轴”即巴陵路和金鹗路—岳阳大道公共设施轴,巴陵路是以商业为主的公共综合轴,金鹗路—岳阳大道是以行政办公为主的公共轴;“三中心”即东茅岭、金凤桥、奇家岭公共中心。东茅岭和金凤桥公共中心通过巴陵路公共轴有机的联系起来。
(二)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青年中路、南湖路、金鹗中路、岳阳大道两侧、分水垄路南段西侧。在城陵矶、湖滨地区及各外围组团内规划区级行政办公用地。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9m2。
(三)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两个市级商业中心区、六个区级商业中心区”的商业网点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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