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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文 本
第一百六十三条 道路绿化规划
规划八条景观路:包括南湖大道、巴陵路、金鹗路—岳阳大道—京珠连接线、通港路、长江路、洞庭大道—学院路—岳兴路、湖滨路、金凤桥路—新华路。
规划八条林荫路:包括沿湖大道、南湖游路、滨湖游路、龙山路、大桥河路、中门路、溯源路、旅游路。
第十三章 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第一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一百六十四条 规划目标与原则
(一)规划目标:通过重新挖掘和整理现存的历史文化遗存,为深入的保护规划和规划的逐步实施建立框架;通过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保护岳阳历史文化资源,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规划原则:坚持保护历史真实载体、、历史环境、合理利用和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主要内容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岳阳市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城保护应包括城市格局及传统风貌的保持与延续,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的确认。
划定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群、文物古迹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界线,提出规划控制和建设的要求。
控制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在分别确定历史城区建筑高度分区、视线通廊内建筑高度、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建筑高度的基础上,制定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控制规定。
(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规划将洞庭南路和洞庭北路两地段相关范围划为历史文化街区,严格保护历史街区的历史风貌,维持其整体空间尺度,对保护区内的街巷和外围景观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其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的保护方式为修缮、维修;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的整治方式为整修、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群的保护方式为维修、改善;其拆除建筑的再建设应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增建设施的绿化布局与植物配置应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
(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中心城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阳楼、岳阳文庙、慈氏塔三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坪田贞节牌坊、柳毅井·传书亭、虞帝二妃墓、鲁肃墓、岳阳教会学校、岳州关、三眼桥、铜鼓山、大矶头、培风塔、凌云塔十一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十九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进行保护控制,划
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并按被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提出规划措施。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包括岳阳的传统戏曲如巴陵戏、岳阳花鼓戏等;富有地方风味的小吃和土特产、手工艺品、老字号如巴陵全鱼席、银针茶、银鱼、龟蛇酒、兰花萝卜、豆子芝麻姜盐茶、岳州瓷、岳州扇、甜酸藠头、南正街药店、味腴酒家等;宗
教文化如岳阳基督教堂、大云山佛道教胜地等;为祭奠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而举行的民俗活动龙舟竞渡。
第二节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包括岳阳楼、南湖和君山景区的保护。 第一百六十六条 发展目标
严格保育自然遗产的原生性,保护湖泊景观和湿地景观及生态环境,保护水体质量,努力根治血吸虫,全面提高森林覆盖率,丰富生物多样性;严格维护人文胜迹的原真性,维护其历史文化景观环境,维护岳阳楼等风景名胜的历史传承;在游人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控制限度内,因地制宜发挥风景区资源潜能,增强风景区的自生、自控和发展能力;统筹风景游赏、旅游设施、居民社会三者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与风景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使风景区由国内著名逐步成为世界知名的风景旅游胜地。
第一百六十七条 总体保护规定
严格保护风景区内的景点景物、自然地形地貌、林草植被、水体岸线、野生动物及其生态景观环境。
禁止在风景区内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禁止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工厂和进行房地产开发。已经违规操作的应限期撤销。
在风景区内修建缆车、索道、城市干道、过境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必须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建设行为和各类活动必须经市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其主管部门批准或办理审批手续。
全面治理风景区现有水土流失,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风景名胜区内道路交通、旅游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符合本规划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减少地貌植被破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资源。 第一百六十八条 各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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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级保护点:特级保护点特指岳阳楼景区的岳阳楼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面积4ha。
(二)一级保护区:包括各景区的一级保护区范围,总面积47.18km2。其中:
岳阳楼景区包括沿湖80-250m的带状区域,距岸约1200m的水域范围,九华山、文庙和鲁肃墓周围一定范围,面积6.80 km2。
君山景区包括水域及现状山林植被较好、历史人文景点较多的区域,面积14.25 km2。 南湖景区是以南湖和龙山为中心,包括湖边的第一重山体和甄壁山一带,面积26.13 km2。 (三)二级保护区:包括各景区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总面积13.38km2。 岳阳楼景区指九华山地段,面积0.07km2。其中:
君山景区包括景点较集中的供游人游览的区域,面积0.19 km2。
南湖景区包括南湖广场、三眼桥湖南侧第二重山体、龙山南侧山麓岗地等,面积2.7km2
。 团湖独立景点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2.14 km2
。 城陵矶独立景点划为二级保护区,面积8.28km2。
(四)三级保护区:包括各景区的三级保护区范围,总面积2.19km2
。其中: 岳阳楼景区主要是鲁肃墓和文庙周边用地,面积0.10 km2。
君山景区包括君山岛的入口区及服务设施集中建设的区域,面积0.06 km2
。
南湖景区主要是现状已建设用地及龙山南侧第二重山体至景区界线部分,面积2.03 km2
。 (五)建设控制区:包括岳阳楼景区的游览设施用地和居民社会用地,面积0.47 km2
;南湖景区的湖南理工学院及其南部地块两部分,面积1.86km2
,总面积2.33km2
。
(六)外围保护地带:包括各景区范围界线以外的部分山体、景观风貌控制区、洞庭湖水域等。
(七)核心景区:包括风景区的特级保护点和一级保护区的范围,面积47.22 km2。 第一百六十九条 风景区水域的保护
(一)洞庭湖水域的保护:禁止向洞庭湖排放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严禁倾倒废物,并制定措施关停、拆迁沿湖已有的污染工矿企业;距岳阳楼、君山5000m范围之内的洞庭湖水面不得新建大型基础设施、铁路和跨湖高速公路等;禁止高吨位货运船只靠近湖东岸行驶,禁止在洞庭湖防洪堤远景设计水位(35.8m)内修建有碍行洪的建筑;加强血吸虫防治工作,减弱血吸虫的危害,并力争根治血吸虫。
(二)南湖水域的保护:禁止向南湖排放污水,拦截所有排向南湖的污水;禁止在景区内和湖边陆地500m范围内进行工业生产活动,避免产生地表污水径流;南湖景区居民及服务设施
用水集中供给,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统一处理,禁止直接排入南湖;加强血吸虫防治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早根治南湖中的血吸虫。
第十四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百七十条 环境保护目标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控制污染总量,综合防治环境污染,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到2030年使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体系比较完善,实现工业污染全面达标,将岳阳中心城区建设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国家级生态城市和环境模范城市。 第一百七十一条 环境功能分区 (一)水环境功能分区
按照《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将中心城区水体规划为三类功能区:铁山水库、金凤桥水库为一类功能区,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洞庭湖从湖滨至长江三江口水域为一类功能区,执行Ⅲ类以上标准;所有内湖包括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濠河等均为三类功能区。 (二)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包括岳阳楼、君山和南湖景区以及团湖、城陵矶两个独立景点、金凤桥水库保护区。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除划为一类功能区外的所有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声环境功能分区
根据规划用地布局,环境噪声标准区域划分为以下5类,详见表14-1。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分类表 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表14-1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0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l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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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第十五章 城市风貌规划
第一百七十二条 城市风貌类型及特色
风貌类型是:自然风貌+人文风貌的综合风貌类型。 风貌特色定位为:田园水都、名楼古城。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风貌结构 主城区:文韵古楼,湖秀水城; 君山城区:碧荷青田,灵湖仙山; 云溪城区:江湖晖映、画(化)隐林海。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主城区自然风貌
分为湖景风貌区和公园绿地风貌区两大类型。其中,湖景风貌区包括山和湖共同构成的风貌区。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主城区建筑风貌
分为八大建筑风貌区:古城建筑风貌区、地方建筑风貌区、现代商一办建筑风貌区、现代商一住建筑风貌区、现代居住建筑风貌区、现代工业建筑风貌区、现代工一储建筑风貌区、现代科一教建筑风貌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敏感空间结构: “十入口、十二道路、二十七广场、十滨水带、八特殊敏感点”。
第十六章 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第一百七十七条 旧城范围
旧城的保护范围是由洞庭湖、南津港、京广铁路、西环路、九华山路围合而成的地段,用地面积为4.63km2
。
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划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更新和改造旧城,调整人口分布,改善居住生活环境,增强经济活力,恢复历史文化风貌,优化完善其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条件。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主要措施 (一)调整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
搬迁酒厂、日化厂、化肥厂、天润化工厂、制药厂、3517工厂、粮食包装厂、观音阁油库、韩家湾码头仓库、青年堤仓库,建设成规模、配套完善的居住区。
增加文化体育设施用地。随着旧城区工业仓储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在汴河园路以北临九华
山公园布置体育设施,临枫桥湖路北侧、南岳坡广场南侧布置文化设施。
强化沿湖风光带的建设,将滨江绿地建设与慈氏塔、吕仙亭等文物古迹统一考虑,创造积聚文化、积聚地方特色的城市滨江绿化;
整合港口用地。规划对南岳坡现状砂石等矿建材料作业区进行迁移。考虑到韩家湾码头运输量不大,并且对沿湖风光带有较大的阻断影响,建议近期限制其规模,远期取消韩家湾码头。 (二)完善道路系统,加强交通设施建设
建设枫桥湖路、建设北路、九华山路、汴河园路、拓宽洞庭南路、南北延伸建设南路,完善支路系统;规划建设巴陵广场、楼前广场;配套五处社会停车场,三处公交站场。 (三)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改造给排水管网系统,加大给排水主管管径,新建燃气管网系统。
新建慈氏塔二级普通消防站,岳阳楼、贮木场邮政支局,四处垃圾转运站,。
保留市一中、旭日小学,拆除现有吕仙亭小学、铁路小学、桥西小学,扩建市二中、三中、岳阳楼小学、洞庭湖小学、九华山小学,新建白马庙小学。 (四)整治文物建筑周边环境,强化文化功能
保护国家级文物岳阳楼、岳阳文庙;省级文物慈氏塔、鲁肃墓;市县级文物吕仙亭、乾明寺、观音井、玉清观井,改善文物周边的环境,提升文化品味。
(五)加强绿地建设,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建成城市新的居住生活区
建设沿湖风光带、九华山公园和慈氏塔、文庙、鲁肃墓、吕仙亭、3517小游园;建设沿京广铁路防护绿带,改建后的绿地率不低于30%,以改善旧城区的居住生活环境。
第十七章 开发区规划
第一百八十条 规划原则
坚持整体性、集约化和统一管理原则。 第一百八十一条 规划目标
加快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光伏光电、生物制药、新材料、商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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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业主导产业,使其成为我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物流基地;将发展成为岳阳市的产业副中心和国家级开发区。 第一百八十二条 功能布局
开发区建设用地以现有一零七国道、岳阳大道(京珠连接线)为纵横轴线,规划为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三个区”。即新岳阳站区、岳阳大道地段综合配套区、木里港工业园。总用地面积为34.8km2。
新岳阳站区: 位于现有107国道以东、京珠连接线以北,规划以商贸、金融、对外交通为主,适当配套居住生活区,用地面积为7.6 km2。
岳阳大道地段综合配套区: 位于现有107国道以西、巴陵东路以南至大桥河地段,规划以行政办公、商贸物流、居住生活区为主,用地面积为11.5 km2。
木里港工业园:包括康王工业区、新华工业区,用地面积为15.7 km2,规划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制药产业为主,适当发展绿色食品工业、农林加工工业、机械建材、电子包装工业。 第一百八十三条 道路网规划
路网结构为“三纵五横”, “三纵”即白石岭路、长康路、金凤桥路——新华路,“五横”即巴陵东路、岳阳大道—京珠连接线、奇西路—木里港路、王家畈路—置田庄路、奇康路。其它干道包括八字门路、青年东路、王家垄路、梅子市路、分水垄路、柳家畈路、监申桥路、火峡庙路、枣子山路、新园路、长岭头路。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产业规划 (一)产业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岳阳市中心城区产业副中心。
主导产业及发展方向为:积极发展电子信息、光伏光电、新材料、生物制药、现代制造业、食品加工与饲料、、商贸物流业。 (二)强化开发区产业集群能力的措施
大力整合现有资源,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突出产业招商重点,强化产业集群能力;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合资合作,加快战略联盟步伐;加强园区产业规划,实现配套设施共享。
第一百八十五条 市政设施规划
远期扩建二水厂至40万t/d;新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20万t/d,用地面积10ha;新增四座110KV变电站即金凤桥变、置田庄变、新华变、木里港变,用地面积均为0.5ha;巴陵变至奇家岭变高压走廊沿长康路东侧(原107国道)控制200m,巴陵变至昆山变高压走廊沿柳家畈路以北控制150m;规划在金凤桥地段的新岳阳站旁新建一个邮政枢纽和电信汇接局;规划在金凤桥
地段京珠连接线北面新建广播电视中心,占地6公顷。规划新建北港、分水垄、金凤桥、木里港、监申桥一级消防站,用地面积0.48ha。
第十八章 分区控制与空间发展时序
第一节 分区控制
第一百八十六条 分区的划分
将155km2规划建设区划分为铁西、南湖、八字门、金凤桥、湖滨、奇家岭、七里山、城陵矶、松杨湖、云溪、道仁矶、路口、陆城和君山分区共14个分区单元。具体指标详见表16—1。
分区人口、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一览表 表18—1
分分区 人口 用地规模 居住用地 人均居 区 名称 规模 (km2) (km2) 住用地 备 注 编(万人) (m2/人) 号 A 铁西分区 20.05 9.53 5.28 26.31 以居住为主 B 南湖分区 43.27 18.77 10.73 26.10 以居住为主 C 八字门分区 22.92 19.50 6.27 28.81 以居住和工业为主 D 金凤桥分区 14.32 12.68 4.02 29.53 以居住和工业为主 E 湖滨分区 11.72 8.06 3.55 30.31 以居住为主 F 奇家岭分区 5.58 9.37 1.64 29.40 以文化教育为主 G 七里山分区 5.21 8.46 1.49 28.56 以工业为主 H 城陵矶分区 6.71 8.63 2.03 30.32 以工业和仓储为主 I 松杨湖分区 23.68 以港口物流和工业为主 J 云溪分区 9.60 12.00 3.04 31.67 以居住和工业为主 K 路口分区 4.56 8.10 1.52 33.33 以工业为主 L 道仁矶分区 1.05 1.02 0.38 35.83 以居住为主 M 陆城分区 1.61 1.20 0.58 35.75 以居住为主 N 君山分区 13.4 14.00 5.15 38.45 以居住为主 合 计 160 155 45.68 28.55 第一百八十七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的划定
根据分区的划分情况,控详规划单元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3km2左右,14个分区单元共细分为46个控制单元,其中铁西分区4个、南湖分区6个、八字门分区6个、金凤桥分区4个、湖滨分区3个、奇家岭分区4个、七里山分区2个、城陵矶分区4个、松杨湖分区2个、云溪分区4个、道仁矶分区1个、路口分区2个、陆城分区1个、君山分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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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一)建筑密度: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岳阳市属建筑气候区划三类地区,其住宅建筑净密度应控制在:低层40%以下,多层30%以下,中高层28%以下,高层20%以下;同时,住宅间距应满足日照和通风的卫生环境要求,住宅间距不能小于1:1.2的距离。旧区改造不能小于1:1.0的距离。
对公建用地国家未颁布建筑密度规定,规划确定公共建筑用地中绿地面积在15—25%,公共建筑的建筑密度也应控制在20—50%之间,其中高层建筑密度可控制在20—40%,多层建筑密度控制在30—50%。
工业项目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二)容积率: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住宅容积率)应控制在:低层1.2以下,多层1.8以下,中高层2.2以下,高层3.5以下。
公共建筑的容积率国家没有提出规定,且受公建规模、性质、用地区位条件的影响而变化,并且容积率指标相差比较悬殊。规划应从实际出发进行合理确定。
工业容积率根据不同工业行业要求不同,具体控制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2008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但最小不得低于0.5。
第二节 空间发展时序
第一百八十九条 建设时序及用地规模
近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15km2
,新增建设用地28.68km2
。 中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40km2
,新增建设用地25km2
。 远 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55km2,新增建设用地15 km2
。 第一百九十条 建设用地范围
建设用地范围:原107国道以东武广客运专线火车站周边建设用地面积2.2km2
、木里港地段建设用地面积3.0km2、松杨湖港口地段建设用地面积10.5km2、长岭炼油厂扩建建设用地面积1.4km2
、湖滨太平咀建设用地面积0.7km2
、新华地段建设用地面积1.2km2
、君山2.0km2
、内向填充建设用地面积4km2
。
第一百九十一条 近期建设重点项目
长炼炼化一体化项目;华能岳阳电厂三期;岳阳纸业40万吨印刷纸;君山风电厂;城陵矶港区(松杨湖)二、三期建设;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农产品交易基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物流园,用地面积230公顷;洞庭湖国际公馆,用地面积300公顷;牲畜屠宰交易市场,用地面积13公顷;岳阳烟草物流中心,用地面积20公顷;香港旭宁软件研发中心;催化裂化C4利用项目;中石化催化剂项目;洞庭湖博物馆;沿湖风光带三期;桑乐数字化太阳能热水器;南宝盛
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对脂肪酸甲酯;中南科伦岳阳公司技改;垃圾焚烧发电;市广电中心;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中心;芭蕉湖生态旅游;城区内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湖南电煤储备基地。 第一百九十二条 近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近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 表18—2 序类别 项 目 号 备注 岳阳汽车东站,用地面积10公顷;岳阳汽车南站,用地面1 对外交通 积4公顷。 随岳高速岳阳段及岳阳连接线、岳常高速岳阳段、岳长高2 高速公路 速岳阳段、 荆岳铁路、松杨湖铁路专用线、武广客运专线岳阳站配套 3 铁路 工程 建湘路、望岳路、德胜北路、白石岭路北段、青年东路、 4 枫桥湖路;巴陵东路、金凤桥路、通港路、长江路、黄泥城市道路 沟路、木里港路、南津港大堤拓宽、园艺路、美通路, 5 水厂 扩建君山水厂,新建松杨湖水厂 6 污水处理厂 扩建南津港污水处理厂,新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云溪松 杨湖污水处理厂和君山污水处理厂 7 变电站 新建南湖变、依江变、金凤桥变、松杨湖变、林角佬变、四化建变 8 邮政电信 新建金凤桥电信汇接局和邮政枢纽 9 燃气 新建君山、云溪加气站及君山燃气储备站 10 垃圾处理场 新建君山黄金垃圾处理场,云溪垃圾处理场 11 消防站 新建千亩湖、奇家岭、慈氏塔及水上消防站 12 南湖排污 南湖周边提升泵站及排污管道改造
第十九章 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示,并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参与渠道,增强市民的规划意识,让市民了解规划、遵守规划并监督规划实施。 第一百九十四条 完善规划层次,加强规划衔接。分步编制和完善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风貌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实施本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指导城市健康发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并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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