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平等权和政治权模拟法庭案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5:18: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行政诉讼平等权和政治权模拟法庭案例

行政诉讼平等权和政治权模拟法庭案例_(1)

行政诉讼平等权和政治权模拟法庭案例(一审)

时间:2010年11月11日

地点: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案由:方蓓诉芜湖市人事局侵犯其平等权和政治权利一案 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

一、查明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下面请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之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方蓓是否到庭? 原 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原告证人是否到庭? 原告证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 被 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证人是否到庭 被告证人:到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携带手机需关机。

4、不准鼓掌,不准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未经法庭准许不准发言,不准提问。

凡违反上述法庭规则者,审判长可以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的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三、宣读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合议庭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

审判长:方蓓诉芜湖市人事局对其“不予录用”行政决定不服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由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审判长:于海燕;审判员:倪昊,朱丽,依法组成合议庭,孔德婷担任本案书记员。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根据法律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 原 告:方蓓 审判长:年龄? 原 告:24岁 审判长:民族? 原 告:汉族 审判长:籍贯? 原 告:安徽省芜湖市 审判长:住址?

原 告:芜湖市人民路20号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姓名、身份及委托权限?

原告代理人:代理人叶芳芳,芜湖市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代理人周立伟,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