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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本级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孝感政发[2013]8号 【发布部门】孝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1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本级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孝感政发〔20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克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困难,积极主动帮助市本级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市本级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三大工程”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孝感政发〔2011〕18号)、《关于强化激励措施促进市级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孝发〔2012〕13号)和《孝感市本级产业资金管理办法》(孝感政规〔2012〕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意见:

1、支持企业增产增效。以2012年为基点,对当年报税销售收入5亿元及以上(不含 1 / 2

税收返还折算的销售收入),且增幅超过同期的工业企业,按照每新增销售收入1亿元

奖励2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

2、鼓励院校引导毕业生在企业就业。全市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学制2年以上在市本级工业企业就业,人数10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对院校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 3、稳定企业职工队伍。“三大工程”100家骨干企业中的市本级企业,对其招聘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3个月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培训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4、支持地方产品销售。在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市内企业名优产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本地企业发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

5、推进地方产品产需对接。定期举办产需对接会,开展地方产品配套、产需对接活动。组织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和承建方向本地企业发布采购需求信息。积极支持各类行业协会开展同业协作配套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城建委) 6、加大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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