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手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1:08: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五大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姓名 岗位类别 施工员 施工员 安全员 安全员 质检员 质检员 材料员 材料员 造价员 造价员 造价员 造价员 造价员 岗位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厅岗位培训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建安C(2011)0033507 安全员的安全考核 合格证书编号 陈 维 黄周璋 徐新巧 刘有春 曾永旭 郭坤坤 梁小平 袁雪凤 颜志金 梁 斌 邹 征 袁雪凤 郭坤坤 360605481 360605482 360605709 360605710 360605568 360605569 360605378 360605379 赣建12D0995 赣建12D0998 赣建12D1001 赣建12D1002 赣建12D1004 赣建安C(2011)0033061 赣建安C(2011)0033508 赣建安A(2012)0010219 赣建安B(2011)0033346 注:本表如内容已满,可自行下载或打印。

建筑业企业承接工程诚信情况记录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结构层次 开、竣工时间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质检员 材料员 施工许可证编号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是否有违法违规、建造师和五大员长期不在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检查中是否受过通报批评等)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是建筑业企业诚信年检记录的重要依据,须如实填写;无工程所在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者已承接工程未填写,一律取消诚信手册年检资格; 2、本表如需加页,可自行下载或打印。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员 安全员 造价员

变更记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诚信年检情况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意见: (公章)年 月 日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市建筑施工管理站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科意见: 根据诚信管理规定, 综合以上三部门审查意见,该企业诚信年检拟定为: □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经办人: 科长: 分管领导审定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吉安市建筑业施工企业 诚信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吉和外地进吉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吉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设局办理进吉年度诚信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吉办理年度诚信注册备案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吉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证明,企业在吉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工程、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赣许可通知及进赣保证金收据;外市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第六条 进吉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一级(含一级)以上企业不少于20人,一级以下企业不少于15人,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一级(含一级)以上企业不少于15人,一级以下企业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

第七条 进吉建筑业企业在吉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一级以上(含一级)不小于150平方米,一级以下不小于12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及监理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其办公场所必须具备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产权证。

第八条 进吉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设局进行年度诚信注册备案登记,申领《进吉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在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jajszbtb.cn/)下载(一式两份,每年年检后市建设局存档一份)。

本市辖区内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地址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代表证、身份证;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证明;所有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