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4:21: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面检查瓦斯和放炮效果等情况。救护队员带机检查时,一人在前其他人在后,并保持5~10米的距离,每人都必须佩带4小时正压氧气呼吸器,由进风道进入作业区进行检查。

⑧停、送电工作由揭煤日常工作指挥小组统一指挥,由值班电工对所有停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验电,且必须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⑨处理残爆、拒爆时必须严格按本措施的要求停电、撤人、设岗。 3、石门揭煤施工工艺

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尽快控制揭煤范围内顶板,减小悬顶面积、缩短悬露时间,防止因垮顶而诱导煤与瓦斯突出是整个作业过程的首要任务。作业人员进入揭煤当头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好作业挡头松危煤矸后,及时移前探梁装棚梁,在控制好顶板后再出两帮的煤,再装棚腿,待装好棚子后,即完成永久支护后再出巷道中间的煤(矸),如挡头煤矸破碎必须及时打好挡拦,防止垮煤。

4、过门坎防突措施

过门坎按局部“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采用钻机施工排放孔。揭开煤层后,就停止掘进,施工工作面防突措施,然后进行效检,若指标值小于《防突规定》所要求的临界值时(见表3),可直接过门坎,若指标值大于临界值时,则必须补充措施孔,过门坎必须按远距离放炮执行。

5、过煤门防突措施

过煤门也要采取局部“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采用区域撤人,

区域停电。排放孔按煤巷工作面设计,效检方法是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和K1值,当△h2<200pa且K1<0.5 ml/g·min1/2,才能下达允掘通知单,进行掘进。

6、防误揭煤层的措施

石门工作面掘进至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施工单位在打眼前必须施工前探钻孔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前要求的最小距离2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

(二)加强过煤层段巷道支护的措施

1、使用好前探梁超前支护,前探梁长3.6m。 2、工作面备好木材,发现有空要及时充填。 3、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加强背棚背帮的质量。

九、石门揭煤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瓦斯管理

1、工作面必须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瓦斯检查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假检;严禁脱岗;严禁岗上睡觉。

2、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停开,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揭煤期间,瓦检员必须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是否完好,检查完后及时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动力电源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管理,且两闭锁必须灵敏可靠。

4、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风,若因风机故障、系统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由瓦斯检查员在开门位置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指派专人站岗。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该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8%,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当班瓦检员对通风瓦斯进行现场管理,对装药、联线,本措施的实施负监督责任。装药、爆破作业前,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放炮:

⑴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护不完好或伞檐超过规定。

⑵爆破作业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0.8%及以上时。 ⑶在爆破作业地点附近20m内,未清除的矸(煤)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⑷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⑸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6、当该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大于0.8%、小于3%,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5%、小于3%时,由矿“一通三防”组组织排放;如该巷道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及以上时,由矿“一通三防”组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注:排放瓦斯的风量必须进行控制,严禁第一风流会合处的瓦斯达到或超过1.5%)。

7、加强43110人行斜巷石门瓦斯管理,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

到或超过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回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 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 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严禁放炮。

8、炮后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连续30min内降不到0.8%以下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工作。

9、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 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10、揭开k4a煤层后,但揭煤工作未结束前,每次放炮30min后,方可由瓦检员、放炮员、安检员、施工单位的班组长一同进入该工作面检查瓦斯及顶板情况,当确认放炮地点无安全隐患,其工作面、回风流及受放炮影响的其它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8%、总排风流低于0.75%后,由瓦检员向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日常工作指挥小组通知班组长撤岗,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送电,恢复工作。

(二)机电设备管理

1、电气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且经专职防爆员检查,失爆电器严禁使用,使用风电闭锁装置前必须先作实验。

2、所有电器设备按标准上架,禁止带病运转。电缆、管线严格按标准吊挂整齐。

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严禁任意停、送局部通风机电源,特殊情况需停局部通风机电源时,必须先编制停电申请单和停电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停送电。

4、机电维护人员每班必须对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机电设备进

行检查,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5、工作人员在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停电并挂牌,防止不知情人员误送电。

6、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7、供电设备不得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等现象。 8、对每台入井矿灯都要进行防爆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矿灯。 9、揭煤期间,机电运输部负责对采区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各有关单位每班派电工对所分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维护。严禁电气设备失爆,并将设备的完好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防尘系统

1、必须完善防尘供水管路,防尘、防灭火管路共用,地面水池水量不得小于200m3,净化水幕的水压不得小于1.5Mpa。

2、在掘进巷道开门口处的防尘管路上先设置一个三通,并设闸阀控制,然后巷道中每隔50m必须设置一个三通、闸阀,以便对巷道中的粉尘进行冲洗。

3、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

4、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和巷道回风口必须各安装一组全断面净化水幕,并能覆盖巷道全断面,放炮过程中,必须打开净化水幕,若施工单位不打开净化水幕严禁放炮作业。

5、在放炮前后必须由施工单位对迎头50m范围内的粉尘进行一次冲洗,对放炮下来的浮货进行浇湿,其它时间根据现场瓦斯检查员的要求随时进行冲洗,严禁粉尘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