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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沪卫计疾控[2017]00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22 【实施日期】2017.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
治(2017年版)》的通知 (沪卫计疾控〔2017〕003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与任务,推进本市公共卫生工作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我委在总结本市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脑卒中预防和救治体系建设和重点慢性病筛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见附件)。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 1 / 2
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范》是以切实满足市民健康管理服务需要和有效降低主要慢性病发病率为目标导向而组织制定的。《规范》在原有慢性病社区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精细化、全程化”以及提高服务与管理“针对性、有效性”的原则与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综合防治的技术标准、服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是进一步推进本市“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区卫生计生委应充分认识全面组织实施《规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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