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价值冲突案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4 19:28: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请你运用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的原理对下列案情进行分析

1999年7月9日12时许,储蓄所的3名女储蓄员姚丽、孙海波、李蓬正在吃饭,突然闯进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人从提包内取出一把五六磅重的铁锤猛击防弹玻璃,边砸边吼:“快开门,报警就整死你们!”受到惊吓的3名女子躲在柜台下面,姚丽按下了报警器开关,但警讯未能传出。这时,歹徒已疯狂第指着柜台内储蓄员叫骂:“不开门,等我们进去就杀了你们。”孙海波说没有钥匙,姚丽装作找钥匙拖延时间,并蹲在柜台下再次打电话报警,然而电话不响。这个时候,孙海波见被砸坏的玻璃要掉下来,内心非常害怕,在歹徒恐吓下将柜台门打开了。两名歹徒进入后将姚丽匣箱中的13568.46元现金和孙海波匣箱中的30190元现金转入随身携带的提包内,又威胁姚丽打开保险柜。姚丽慌称“保险柜里没钱,今天没从行里提款”,最终也没有将钥匙交出,使保险柜中25万元现金安然无损。歹徒逃离现场后,姚丽又向110报了警。第二天,姚丽从自己家中取来13000余元交给单位,补上了歹徒从自己手中抢走的现金。

8月5日,姚丽被叫到行里,领导向她宣布了处分决定:“姚丽在7月9日发生的歹徒持械抢劫案件中,没有制止孙海波打开柜台门的错误,也没有与歹徒搏斗,并在歹徒威胁下将匣箱中的13568.46元现金交出,属于严重的失职行为。决定给与行政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姚丽愤怒了,她说:“面对歹徒,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顾危险一次次报警,事后才知道早已下发的恐吓报警器没有安装,且110报警器失灵,难道非要手无寸铁的我与穷凶极恶的歹徒搏斗,才是正确的么?”姚丽和父亲在求见行长遭到拒绝并被驳回行政复议请求后,向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该仲裁委员会于1999年11月8日做出裁决:撤销大庆建行对姚丽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恢复姚丽公职,安排工作,补发工资。

大庆建行不服这一裁决,向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年1月26日,法院判决建行败诉。建行仍不服,以“案发时不存在报警装置失灵,姚丽在人身未受到威胁情况下将钱交给歹徒,保险柜内25万元现金未被歹徒抢走与姚丽无关”为由,上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