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32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7:52: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运管理科科长。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认真履行职 责,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对四川汽运成都公司及其四公司源头管理混乱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问题失察。肖靖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8.程斌,中共党员,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北运管所所长。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认真履行职 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城北客运中心整改车辆安全例检、报班发车、出站检查以及旅客进站验票等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向 上级部门报告城北客运中心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驻站人员曰常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失察。程斌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9.任启冰,中共党员,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北运管所副所长。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认真履 行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城北客运中心整改车辆安全例检、报班发车、出站检查以及旅客进站验票等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对驻 站人员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失察。任启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0.李金,中共党员,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辖区新都、新都北收费 站外长期存在的高速公路过境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

行驶违法问题,组织查处不力。李金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s

31.雍芙蓉,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认真履行职责, 对辖区金家林收费站外长期存在的过境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问题失察失处。雍芙蓉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2.金文,中共党员,德阳市罗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工会主席。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金山收费站外长期存在的过境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 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问题失察失处。金文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和人员。

建议河南省、四川省安全监管部门对洛阳交运集团、富临运业成都公司和四川汽运成都公司处以罚款1D,对洛阳交运集团客运总公司以及长运站务公司、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八公司、城北客运中心、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主要负责人李爱科、冯涛、蒲仕勇、周波处以罚款,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建议河南省、四川省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责令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六公司、八公司、城北客运中心以及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停业整顿,客

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关闭。企业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中,经司法机关审理免于刑罚的,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五)建议由企业给予内部问责处理的人员。

1.陈海波,中共党员,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任陕西高速西汉公司工程养护科科长。在此期间,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中事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失察。在2014年度全国“十大高危路段”治理中,对事发地点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建议由 所在单位按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定给予问责处理。

2.梁纪,中共党员,陕西高速西汉公司工程养护科副科长,协助科长完成养护管理工作。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 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中事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 界线宽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失察。建议由所在单位按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定给予问责处理。

3.陈奇,中共党员,陕西高速西汉公司秦岭管理所副所长,分管机电、监控等工作。错误理解《陕西省高速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设 计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未开启事发路段桥梁东侧已设置的5个引道照明路灯。建议由所在单位按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定给 予问责处理。

4.王晓琴,九三学社社员,西安公路研究院运行管理部部长。 2009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道路养护所所长,2014年西汉高速公 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中事发路段加速车道 与货车道分界线设计宽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失察。建议由所在单位按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定给予问责处理。

5.刮俊,中共党员,西安公路研究院道路养护所工作人员, 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未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中事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设计宽度不符合标准的问 题失察。建议由所在单位按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定给予问责处理。

此外,建议河南省、四川省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相关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处理。

(六)其他建议。

鉴于河南省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陕西省境内5年发生3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成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 深刻检查,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18年1月

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一)、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节 事故特征 1.1危险程度分析 a人直接与带电体接触的触电事故: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此类事故可分为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单相触电是指人体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导体上,人体某一部分触及一相带电体而发生的事故。两相触电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带电体而发生的事故,其危险性较大。此类事故约占全部触电事故的40%以上; b与绝缘损坏电气设备接触的触电事故: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是不带电的,当绝缘损坏而漏电时,触及到这些外壳,就会发生触电事故,触电情况和接触带电体一样。此类事故占全部触电事故的50%以上; c跨步电压触电事故:当带电体接地有电流流入地下时,电流在接地点周围产生电压降,人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出现电压降,即造成跨步电压触电。 1.2事故类型 人体因电流通过所受的伤害可分电伤和电击两种,其对人体的伤害如下: 电伤:电伤是因为触电而使人体的外表局部受伤,有灼伤和电烙印等。这种触电往往因电火花或电弧的发生而造成,会引起刺痛的感觉。 电击:电击是指触电伤亡事故。当人体与有电导体接触时,有电流通过人体,电流产生的热将人体表皮烧伤,发生水泡,这样皮肤电阻骤然减低,电流加大;在大电流通过人体时,神经细胞受伤,产生局部麻痹,使触电人不能自我脱离险境,被电“吸住”;电流对人体的伤害进一步加重,至使有一部分电流通过心脏,引起心脏或呼吸器官发生麻痹,造成死亡事故。 1.3事故发生的区域 变压器区域、配电室、车间等生产装置区域。 1.4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 触电事故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每年以二、三季度事故较多,六至九月集中。因为夏秋两季天气潮湿、多雨,降低了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人体多汗皮肤电阻降低,容易导电;天气炎热,电扇用电或临时线路增多,且操作人员不穿戴工作服和绝缘工具。 1.5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绝缘层破损、老化,超负荷运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出现漏电现象;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不良或不接地;未按规定进行必要的保养和检查;员工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节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 组 长: 班组长 通讯保障组:综合办、事故发现人员 抢险救护组:车间保全人员 灭火警戒组:各班组长 2.2应急职责 2.2.1组长: (1)组织本处置方案的制订、修善,并定期组织演练; (2)负责本处置方案应急资金投入的落实; (3)发生事故后,组织指挥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向公司领导报告; (4)事故结束后,组织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处置方案适用性的评审。 2.2.2副组长 (1)协助组长,具体组织本处置方案的编制、修善工作; (2)根据施工需求,制定处置方案的资金投入计划; (3)发生事故后,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协助事故后的恢复工作; (5)参与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处置方案适用性的评审; (6)组长不在,由副组长代理行使职责。 2.2.3通讯保障组主要职责 (1)掌握所有重要部门的电话号码以及重要应急机构、部门、人员的电话号码; (2)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3)负责配合常务副总指挥的各项工作协调;及时下达各种指令,落实指令的执行情况,并汇报常务副总指挥; (4)保证应急抢险车辆的调配。 2.2.4 抢险救援组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抢险、抢修队员奔赴现场,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照指挥部的命令,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切断事故源,迅速抢修并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2)负责对伤员的临时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做进一步处理; 2.2.5灭火警戒组主要职责 (1)查明火情和职工伤亡情况,抢救事故现场职工、组织灭火; (2)灭火救援组组长如果不在现场,由保卫组组长代行职责; (3)配合专业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4)建立警戒区,根据确定的安全疏散路线,疏散公众(包括公司内人员和公司外周边人员),引导消防人员或医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第三节 应急处置 3.1应急处置程序: 3.1.1最早发现者就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或车间主任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并采取办法控制事态。 3.1.2主管部门领导或车间主任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车间,要求查明装置和原因,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上级应急指挥部,同时和车间指挥部成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必要时向消防队报警救援。 3.1.3应急指挥部人员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进行救援,如事故扩大无法控制,应立即向上级指挥中心汇报,上级指挥中心上报公安、安监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3.1.4其他相关班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部门积极展开救援。在查明部位和范围后看能否控制,车间按生产调度命令进行停车或紧急停车。 3.1.5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3.2应急处置措施 3.2.1首先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2.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公司就近医院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3.2.3如果触电者处于高位,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应采取预防措施。 3.2.4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木板上进行救护。 3.2.5高处触电紧急救护: 救护人员应在确定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脉搏则每5秒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救援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并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脏复苏法坚持抢救,按心脏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压。 如发现伤员口中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事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取出异物。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呼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时,要将伤员嘴紧闭,防止漏气。 3.3报告事项 报警电话:0530-3156976。 内部应急救援成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外部联系单位通讯录详见附件2。 第四节 注意事项 4.1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要注意保护自己。 4.2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4.3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粘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漏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火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4.4应急救援结束注意事项: 救援结束后,注意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4.5特别警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适时调整部署。 (二)、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节 事故特征 1.1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事故是指机械运动作用于人体的一种伤害。 机械伤害类型包括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或卷入或刺伤、摩擦或磨损、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碰撞或跌落等。 1.2危险程度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第二节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可知我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较多的转动设备,如清棉机、粗纱机、条卷机、细纱机、并条机、精梳机、电机、风机、泵等,这些设备如果运转部位(联轴节、皮带轮)裸露、人员有可能触及的部位,未设防护装置,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另外,检修不及时,存有缺陷的运转设备的零部件飞出,有可能发生零部件动能击伤事件,另外,在检修时,动力设备未严格执行拉闸、断电、挂牌制度,误启动,有可能发生机械事故,操作人员在操作运转设备时,未严格执行防护用品的穿戴或个人穿戴不符合要求,也有可能发生如绞、碾、挤等伤害。 1.3 事故发生的区域 前纺车间、后方车间运转设备的场所。 1.4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 机械伤害事故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1.5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检查检修机械忽视安全措施;缺乏安全防护装置;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在机械运行进行清理、维护等工作;违规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域;不具资格的人员上岗操作机械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第二节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 组 长: 班组长 通讯保障组:综合办、事故发现人员 抢险救护组:车间保全人员 灭火警戒组:各班组长 2.2应急职责 2.2.1组长: (1)组织本处置方案的制订、修善,并定期组织演练; (2)负责本处置方案应急资金投入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