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项目经理(工队长)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21:42: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项目经理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规范公司装潢现场工地秩序,确保在工期内按质按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项

目经理工作准则,必须严格遵守,违者按照本制度严惩。

1、公司招录的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严格的面试和考核,面试合格后工程部经理将项目经理带到 行政部,由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后正式到岗到位。

2、公司项目经理必须向公司缴纳工程风险押金6000元。工程风险金以现金形式直接缴纳到公司财务部。如无法缴纳的公司于项目经理结算所接前两个工程时扣足6000元。

3、项目经理直接上级为公司工程部经理,坚决服从工程部经理领导,听从其指挥。

4、在职期间严禁项目经理对外施工。项目经理有3个工地同时施工为公司正常业务量,若公司业务量无法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作协议。如公司业务量能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而项目经理私自对外施工,一经查实,给予罚款10000元,同时公司拒付所有工程款,不予退还工程风险押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5、项目经理接到工程部经理下达的工程及图纸和相关资料时,要迅速审阅图纸及预算,并准备开工。不能有任何理由来推辞,必须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工程开工时,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四方人员必须同时到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做好相关的现场交接并办理有关手续。

6、项目经理负责协助客户办理与房屋装潢施工及有关的外部手续,跟客户交接相关物品及双方详细填写相关文书,要求填写齐全,每缺漏一项罚款100元。

7、项目经理在工程用料上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用料,禁止调换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8、项目经理必须按图纸及隐蔽、变更、追加通知单施工。禁止私自变更图纸,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 9、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经理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所下达的工程质量限期整改通知单,施工现 场的工作人员(代班班长)必须签收此单并按照要求、期限整改,如拒签一次罚款200元。请务必保留 整改通知单,以备工程结算用。

10、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必须至少保证有三名工作人员,且至少3名工人统一着公司工作装,不按规

定执行罚款100元/次。

1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严禁随便锁门无人,工作时间上午8:00点到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至

18:00点,不按规定作息发现1次/天罚款200元。如遇到特殊情况可提前1天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停工申请,获准后方可停工。

12、隐蔽、变更、追加工程、工期验收,提前2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客户,四方 同时到达现场,验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签署相关文书。

13、不按公司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的,查出一项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所有产生的

费用一律自行承担。

14、不按正常施工流程施工的罚款300元/项。

15、项目经理负责工地企业展板上各种表格、标准或防护物粘贴及填写工期计划表,未进行的违者罚款50

元/次。工程经理对施工现场检查时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质量、现场卫生、秩序、进度等情况。 16、公司采购的相关材料、物品等,未经办公室登记而私自取走的,一律按取走物品价值给予翻倍处罚。 17、施工现场卫生脏、乱、差,物品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次。 18、成品保护不到位,成品柜内堆放杂物者罚款100元/次。 19、现场发现有吸烟现象罚款50元/次。

20、与客户发生口角,不服从管理,罚款500元/次。 21、客户投诉,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次。

2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因施工队无故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按300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24、在工程竣工的前三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三方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初步验收。

25、关于公司给予项目经理分期付款的有关事项及流程规定。公司对于工程付款分为三次: 第一期工程款拨付:水电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二期工程款拨付:客户交纳中期款后,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三期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客户交纳尾款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清工程款。 注:工程进度款必须在业主交清进度款或尾款的前提下支付,原则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调整付款方式和比例,项目经理在领取各阶段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扣除在公司领取材料、工具、扣款等款项。 26、追加项目中期不做结算,并入终期一并结算;减项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提出的时间段来决定,及时调整

付款比例。

27、施工现场整改通知单每丢失一份,罚款100元。 28、关于公司例会制度及不定时协商、议事的规定:

(1)每周二上午8:30必须准时参加公司周早会。地点于公司办公室。会议时间临时调整的由工程部经理另行通知。周早会迟到、请假、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

(2)不定时协商议事有关规定:公司工程部经理如果同项目经理议事,需提前2 小时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达目的地,迟到或无故不参加者,分别罚款50元/次、200元/次。 29、关于质保、维修有关流程及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项目经理预留一定质保金,质保时间为两年,两年后退还。其间,有

保养或维修施工,但项目经理未处理的,由公司请人施工,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当装饰工程处于质保期间需要做保养及维修时,由工程部经理及时给项目经理下达维修或保养通知单,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公司工程部经理处领取通知单,在4小时内,必须到所需要保养及维修现场根据业主的需求制定方案,在12小时内,所需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处理完,让业主验收后在派单上做出评价和签字并于第二天回执工程部经理,其过程拖延者罚款300元/次。 30、工人工资一次性结算。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尾款后,项目经理提供该项工程施工人员清单,并在

结算工程款时通知工人到现场签字方可领取工程尾款。

31、为提高工作效能,对施工队在优良工程工期方面实行奖励,工程竣工每提前十天奖励人民币500元。 32、因项目经理施工质量得到客户的认可,客户经由项目经理带到公司且合作成功的,公司给予项目经理

直接费部分2%的奖励,同时该项工程交由负责引荐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

33、每月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及优秀工人评比。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5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

扬7天。

34、 每季度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8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5、连续三次月评比,荣获第一名的工组。奖金:10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6、三次月评比中,累计两次倒数第一名的工组,取消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签字: 玉溪市临之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