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变更,并不影响我方在本保函下的担保义务.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23:00: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变更,并不影响我方

在本保函下的担保义务.

篇一:03-app2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范本) 致:(发包人名称)

鉴于作为发包人的(法定地址: 与作为承包人的(法定地址:

就 总承包工程的承包事宜,于 年月日签订合同。根据该合同的规定,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一份履约保函保证其将按合同规定及要求履行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又鉴于我方,即担保人 (法定地址: 办公地址:

接受承包人的委托,同意按下述条款以总金额人民币 元(“保证金额”),对承包商根据合同履行全部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向你方承担连续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 1. 我方自收到你方关于付款赔偿的书面要求及本工程监理方就如下事项的书面说明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保证金额的任何一笔或几笔款项: a. b.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责任,以及 承包人违反的事项。

履约保函(范本) (续上) 2.

根据本保函提出的任何付款要求的函件必须在整个工程竣工证书颁发之日后21个日历天(本保函期满日期)内送达我方常住地址。期满日期后,本保函应退还我方。上述之付款要求及说明必须有经你方银行或公证机构确证为你方及监理方的签字及盖章。 3. 4. 5. 6.

你方在本保函的权益可以依照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的转让而转让。 总包/分包合同无效或者变更,并不影响我方在本保函下的担保义务。 本保函自本保函签订的日期起生效。 本保函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应遵守国际商会以458号文公布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的规定。 本保函于年月日签署及盖章。(以下无正文) 担保人盖章

担保人代表人签字

见证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二:履约保函 附录‘五’ 履约保函

致: (以下简称雇主)

签于你方与位于(承包人地址)的(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就你方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中标通知书作为履行及实施本工程及双方所约定签

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之依据。 我方,(担保人名称),受该承包人委托,为该承包人履行上述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总金额 (保证金额)向雇主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

我方在收到雇主书面声明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及义务及提出要求支付保证金的通知时,在无需雇主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将于7天内无条件地不可改变地向雇主支付不超过上述保证金额的任何雇主经一次或几次要求的金额,并放弃向雇主提出任何异议的追索权力。 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承包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解除、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本保函的权益可由雇主自由转让。

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附录‘五’ 履约保函 (续上)

本保函自 之日起生效,至 之日失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 担保人:(盖章) 签字:

开立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