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10 9:27: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合同编号:
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使用说明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本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免费使 用,签约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履行中发生的 纠纷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深圳市建设造价管理站不负责 调解。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 形式发布、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主管部门核 发的相应资质。
3.本合同中的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工程设计、第三章工程施工、第 四章违约责任、第五章其他,合同双方可根据需要选择。
4.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对乙方供应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档次、 单价等约定清楚。
5.乙方采购的材料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或者标准的要求,双方不得降 低有关规范或者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6.为避免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建议双方对有关事宜的处理 意见、协商或者确认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小型装饰 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施工地点: 1.2 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
1.3 工程范围:(在□内打√,具体工程量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地面工程 □给排水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 □砌筑工程 □墙面工程 □门窗工程 □消防工程 □改造工程 □天棚工程 □强电工程 □燃气工程 □室外环境工程 □防水工程 □弱电工程 □柜类工程 □其他工程 其他工程 : 第二章 工程设计
第二条 设计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本工程的设计事宜(在 选择的□中打“√”):
□本工程设计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完成,本章条款不适用本工程; □本工程设计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第三条 设计工作及成果
3.1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双方应约定各自应完成的工作内 容及成果。乙方完成设计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供甲方确 认并留存一份。
3.2 甲方委托乙方的设计范围为: 3.3 乙方负责上门查看现场并测量数据,甲方应予以配合。查看现场的 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3.4 乙方应根据设计的需要负责询问并记录甲方对空间使用设想、材质、档次等有关要求,并对甲方的要求如何实现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5 乙方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资料的清单或者甲方应 配合乙方查明的内容。
3.6 双方对设计要求应签字确认。乙方自确认之日起 日内完成 方案设计文件。
乙方应就完成的方案设计阶段文件向甲方进行设计讲解,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就甲方意见是否采纳做出说明。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