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11 17:39: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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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德治”思想对当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儒文化在其两千多年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不可言喻的作用,促进着社会不断向新的文明发展,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无不体现着儒文化巨大的社会推动力,尤其是李世民时期的贞观之治,充分证明了“德治”思想确实是一种行而有效的治国之道。
一,儒文化中有关德治的记载及诠释
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由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的,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还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认为用道德引导、教育人民,并用礼仪规范人民的行为,人民就会崇尚道德,怀有羞耻心,自觉遵从法令;用行政引导指示人民,并用刑法来统一他们的行为,人民只是害怕违法,但因缺乏道德自觉,不知廉耻。在孔子看来,这样治理国家、管理人民比之简单用行政、法律手段要优越得多,能使人民自觉遵守法令法规,并提高人民的思想素质[1]。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 颜渊》孔子注重统治者的素质,要实行德治,统治者管理者必须首先“自身正”,自身首先能遵守道德律令,才能对人民起到示范作用。基于这样的观点,孔子强调德治就是要对人民进行教育感化,而反对严刑酷法,强调上者用自身的道德感化、引导人民为善,那么人民为善也就蔚然成风。子曰“子为政,焉能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必偃。”《论语颜渊》[4]。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特别是孔子“爱人、惠民”的思想,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 尽心下》强调统治者要为民着想。还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才,善教得民心。”以德服人,能使人心悦诚服;以力服人,则使人表面屈从,内心反抗。孟子强调德治,“以德行仁”为王,“以力假仁”,仅为霸,低于王。孟子说“以力假仁这霸,霸必有大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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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仁者王,王不侍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一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 公孙丑上》[5]
“德治”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儒文化中关于“德治”的记载主要是在《论语》中。那么我们就浅议一下《论语》中关于“德治”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要求国家的所有官吏及一切行政人员,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遴选和任命的,都必须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所谓有道德就是注意“修身”,即随时随地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在家庭中孝敬父母,且应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仅应当帮助他人和关心社会,最重要的是忠于国家及其根本利益。 2、要求统治者对“道德”必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行为,来影响广大的百姓。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康向孔子求教从政治国之道,孔子回答得十分精彩:“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论语 颜会》意即“政”这个字的意思就是端正,您自己带头端正了,谁还敢不端正呢?“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 子路》意即当权者本身品行端正,即使不下命令,百姓也会执行;当权者本身行为不正,即使下命令,百姓也不会服从。“苟其正身,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 子路》意即假使让自己的品行端正了,那么处理政事有什么困难呢?假使不能让自己的品行端正,那又怎能使别人品行端正呢?[3]
3、十分重视道德感、羞耻心在人们行为中的作用。正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即用政令来管理百姓,用刑罚来约束他们,百姓只能暂时的免于犯罪,但不知道犯罪是可耻的;用道德去教化百姓,用道德去教化百姓,用礼制来制约他们,百姓便不但有“羞耻之心”,才能从内心构筑起抵御一切诱惑的坚固防线。
4、强调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必须充分运用道德激励方法,通过道德教育,使其在改善社会风气、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特别重要的作用。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 颜渊》意即君子的德行就像风,百姓的德行就像草,风吹向哪边,草就跟着向哪边倒,强调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激励作用和意义。[1] 我们简要的分析了儒文化中“德治”的主要内容,我是以纯儒学为探讨对象,对于荀子之后的非纯儒学,我在这里不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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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德治与法制的关系
儒文化中,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 为政》“德治”,是指以礼乐教化来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将遵守社会等级秩序及其行为规范变为一种自觉,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其中心思想便是对人民施行道德教化,以令人主动地心悦诚服,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迫使人民畏敬,主要靠统治者品德的影响力、良好的社会教化、及爱利民众的政策而推行的政治[4]。而法制,静态意义上是指法律和制度,动态意义上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法律宣传教育在内。还指依法办事的原则,即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在我国历史上,法治与德治,历来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持社会秩序的管理之道和根本方法。有的朝代以“法治”为主,有的注重“德治”。而后儒家主张儒法并用,通过儒家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思想的教育手段,同国家的管理手段相结合起来,维护社会秩序,使社会生活、生产秩序产生了良好的一面。统治阶级一方面要求人们个人“有道德”、家庭要“以德治家”、君臣要“为政以德”,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以德为本的管理体系;而另一方面,又制定出非常严密、非常系统的法律,把道德“定天下”的体系与法律“制天下”的体系紧密结合,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当今,我们也应该借鉴古人的治国经验,充分发挥法治与德治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因此,我们先要搞清楚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从动态的方面去分析。德治与法法治作为调节人类社会的两个手段,有着密切的关系。
1,法治必须发挥德治的作用,需要德治的支持和配合。
首先,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律是立法者对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的价值判断。所以,法治必须以德治为基础,如果失去这一基础与价值判断相冲突,法治就会蜕变为立法者的任意专横。在社会主初级阶段,尽管法治的指导思想是党的基本路线,但是同样要考虑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必须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其次,德治是法治的保障。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因而人们违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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