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书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8:12: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行政处罚档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第七十一条规定:“卷内文件排列时,应将最终的决定书放在首页。如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则将复议或诉讼文书放在首页。卷内其他文件材料按照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结论性的材料放在前面,证据性的材料放在后面。证据材料按名称分类,视其在案件中的作用大小,按照主次前后排列。其他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整理,如被询问的当事人在两人以上,视其在违法活动中所处的主次地位排列。”

行政处罚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一般排列顺序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判(裁)决定书、赔偿决定书);

二、证据材料(主体资格证明、现场照片等); 三、按时间顺序制作的其他执法文书; 1、现场检查笔录; 2、询问笔录;

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通知书; 4、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处理决定书; 5、查封(扣押)决定书; 6、()物品清单; 7、听证告知书;

8、陈述申辩笔录及陈述申辩复核意见表; 9、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0、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1、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责令改正复查笔录;

12、其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协查函、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委托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延(分)缴纳罚款决定书、加处罚款告知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四、送达回执;

1、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执; 2、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

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回执; 4、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回执; 5、其他;

五、罚没款收缴票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六、没收物品凭证;

七、立案审批表及案件来源登记表; 八、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九、案件合议记录; 十、法制审核意见;

十一、听证意见书; 十二、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十三、其他内部审批文书; 1、提请案件合议审批表; 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3、其他;

十四、行政处罚结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