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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ZDSH-AQ-3.2-46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文件编号: -AQ-3.2-46 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0日

港口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港口设施的管理,不断促进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努力实现港口设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港口设施的使用管理、检测评定、维修保养、信息报送、技术档案管理等内容。

公司港口设施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厂区道路、库区储罐等及其他生产与生产辅助设施。

港口辅助设施包括:系靠船设施、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等。 3. 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

《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302-2006)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18-2005) 《港口码头结构安全性检测与评估指南》 4. 职责

4.1 总经理对公司港口设施的安全全面负责,确保港口设施安全。 4.2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港口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和落实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4.3 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港口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港口设施的综合管理;安环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港口设施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实施定期检测,安环部负责组织对港口设施技术状态进行评估,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与技术方案,并组织工程实施,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4.4 办公室负责对港口设施相关维护材料及港口辅助设施的采购,负责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的存档、保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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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各部门对各自辖区内使用的相关港口设施及辅助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并做好记录。

5. 检测与评定

5.1 港口主要设施技术状态分为五个类别:一类(好),二类(较好),三类(较差),四类(差),五类(危险)。

5.2 港口辅助设施技术状态分为二类较好和四类差两个类别。

5.3 港口设施及辅助设施技术状态的分类标准按照《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执行。

5.3 港口设施技术状态应通过检测、评定确定。

5.4 港口设施的检测分为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安环部应根据港口设施的特点、检测内容、技术状态分类制定检测计划并组织落实,根据检测结果对技术状态进行分类评定。建立港口设施基本状态管理台账和永久性技术档案。

5.5 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5.6 港口设施的检测和评定应包括: 5.6.1 检查、记录设施当前状况。

5.6.2 了解设施使用条件的变化给设施运行带来的影响。 5.6.3 跟踪结构与材料的使用性能变化。 5.6.4 对设施技术状态进行检测与评定。

5.7 安环部2个月组织一次对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进行定期检查,对厂区主要干道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检查;定期检查以目测为主,主要对港口设施的使用情况、上部结构外观变化、附属设施状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必须填写港口设施定期检查记录;遇洪水、大潮时应增加检查频次。

5.8 其他部门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使用时,应向安环部报告。 5.9 码头设施定期检查应包括: 5.9.1 面层外观情况,有无损坏。 5.9.2 码头迎水面构件有无明显损坏。 5.9.3 码头接岸有无明显沉降位移。 5.9.4 附属设施有无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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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有无超载使用现象。

5.9.6 其它明显损坏或不正常现象。 5.10 斜坡式防波堤和护岸定期检查应包括: 5.10.1 上部结构有无缺损,预制构件有无错位。 5.10.2 内外、坡面是否完好。 5.10.3 护面块体有无缺损或明显变位。 5.10.4 接岸部位有无明显沉降、位移或塌陷。 5.10.5 附属设施完好情况。

5.10.6 其它明显损坏或不正常现象。 5.11 厂区道路与堆场定期检查应包括: 5.11.1 面层外观情况,有无损坏。 5.11.2 路缘石有无缺损、松动或错位。 5.11.3 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有无堵塞。

5.11.4 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5.11.5 有无超载现象。 5.11.6 其它常见损坏。

5.12 安环部对码头、防波堤和护岸设置永久性沉降、位移观测点;对生产及生产辅助建筑物设置永久性沉降观测点,每二年进行一次观测(储罐基础每年进行一次);对厂区道路及堆场设置沉降观测点,每三年进行一次观测;对损坏的观测点应及时予以恢复。

5.13 定期测量观测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5.14 码头前沿水深由办公室联系相关资质单位每年测量二次。

5.15定期检测由安环部组织实施,按照《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6.4执行。 5.16 特殊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出现下列情形需进行特殊检测: 5.16.1 定期检测发现重大问题时,应进行特殊检测。 5.16.2 定期检测中难以判明主体结构是否安全的。

5.16.3 遭受特殊灾害或事故造成结构及主要结构损坏,可能危及结构安全。 6. 设施安全与维护

6.1 港口设施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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