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9 11:34: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X〕48号)要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县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牧区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区域内种养平衡,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区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我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统筹考虑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牧民增收等重要任务,积极作为、协同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坚持整县推进。以畜牧大县为重点,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实施整县推进模式。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统筹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培育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区域内畜禽粪污治理。

(三)坚持重点突破。在农区半农半牧区农牧交错带,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生猪、家禽、奶牛、肉牛四大畜种,指导老场改造升级,对新场严格规范环评管理,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的粪污产生情况,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续运行。根据粪污消纳用地的作物和土壤特性,推广便捷高效的有机肥利用技术和装备,做到科学还田,就地就近利用。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利用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扶持政策完善、执法监管严格、科技支撑有力,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科学完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升。X年至X年,每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5%、70%、73%和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0%、80%、90%和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X年达到100%。畜牧大县、畜牧

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实施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老旧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以保护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和规范环评内容,对畜禽规模养殖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自治区环保厅、农牧业厅负责)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依托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以大型养殖企业和畜牧大县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依据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以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同时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旗县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