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证件及印章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0:17: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公司印章及资质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印章及资质证件管理,规范用印及资质证件的管理程序,维护印章及资质证件的凭信作用与权威性,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及其所属部门。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酌情进行调整。

第三条 资质证件、印章及UKEY的种类以及保管部门归属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UKEY 印章类 分类 资质证件类 内容 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1. 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 特殊资质类 财务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公章、合同章、人事专用章 其他行政管理用章 中心/部门用章 税务专用UKEY 公司银行账户专用UKEY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UKEY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决定 全体公司 全部公司 全部公司 根据中心/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 全体公司 全体公司 全体公司 所属公司 保管部门 财务管理部 人事行政部 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 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中心/部门指定人员 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 人事行政部 第四条 保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或修改印章及资质证件管理办法,并对公司印章及资质证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资质申办及印章制发等相关工作; 三、 根据本制度第三条所示内容对公司的资质证件及印章进行保管;

四、 保管部门须按照本制定规定的审批程序和要求使用相关的印章及资质证件;

五、 人事行政部须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申办相关的公司资质,并在资质证件办理完毕后按本制度规定与财务管理部办理资质证件的交接手续;

六、 财务管理部门须负责与财务相关的资质证件及印章的变更、备案等手续的办理;

七、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资质证件的年检、备案等手续,并配合资质证件的发照主管机关完成相关的信息公示等工作;

八、 人事行政中心须建立公司资质信息台账,并会同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九、 中心/部门须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本中心/部门印章进行有效的申办、保管及使用;

十、 保管部门对于印章及资质证件须指定专人保管。 第五条 印章及资质证件保管人员的职责 一、 负责保管印章、资质证件的安全;

二、 负责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要求使用相关的印章及资质证件; 三、 负责执行印章、资质证件及UKEY的备案、年检、续费等手续的办理; 四、 负责台账信息的更新。

第二章 印章的制发

第六条 印章刻制

一、 国家行政主管机关、银行系统及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主管机构规定的必须刻制及备案的印章,主要为:公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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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人名章”)、人事专用章。

人事行政部可在相关资质证件办理完毕后直接刻制,但须在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其中:

(一) 法定代表人印章(即人名章)须在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下发、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制发手续;所有与该印章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授权、备案等文件)须由人事行政部妥善保管。 (二) 人事行政部须在有法定资质的营业单位刻制该类印章,并按规定向公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印章刻制的备案文件及印鉴卡须根据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由主管部门妥善保管。

二、 公司内部管理所需的印章刻制:

(一) 公司印章实行内部备案制,且必须经CEO审批通过后方可刻制;

(二) 公司印章必须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其他中心/部门无此权限;对于非人事行政中心安排刻制的印章,均属于私刻印章,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一经查出,当即作废,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公司有权与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对于因私刻公司印章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公司有权采取法律途径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三) 需求部门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说明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申请原因、使用范围、管理权限等内容,经部门及中心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及CEO审批通过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印章刻制;

(四) 印章刻制完成后,人事行政部与需求部门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印章备案及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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