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23:00: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一、二类土 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三类土 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开挖方法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极软岩 代表性岩石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1 / 7

开挖方法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单轴饱和和抗压强度(MPa) ﹤5 软 质 岩 软岩 5~15 较软岩 15~30 较硬岩 硬 质 岩 坚硬岩 用爆破法开挖 30~60 ﹥60 注:本表依据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局部修订版)定义。 四、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3.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

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1.5,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九、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机械开挖时按小型挖掘机套用定额。

十、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 十一、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8m时,按深度8m以内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6。 3、人工开挖碎、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套用相应定额四类土项目乘以系数1.43。

4、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或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6、满堂基础垫层底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定额推土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

2 / 7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9、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1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43,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不调整。在横撑下开挖地下室土方的,套用相应定额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11、湿淤泥直接外运时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5;干淤泥外运套用运土相应定额。

12、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本章定额没有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13、液压锤破碎坑、槽岩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

十二、采用非长臂挖掘机转运开挖土方的,相应机械挖土定额根据挖土深度乘以下表系数进行调整;若采用修建施工便道后无需转运开挖的不再乘以系数调整,施工便道费用另行计算。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采用转运或修建施工便道应根据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时开挖方式不同的是否调整该土方造价应当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明确。 挖土深度 6米以内 9米以内 12米以内 12米以上 调整系数 1 1.1 1.2 1.4 挖土深度指自然地面至基底(有地下室的为地下室底板垫层底)的高度。 十三、土方开挖地点处于交通管制区域白天无法外弃土方的,考虑场内盘土或夜间挖土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控制价时,可以按相应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费用。建设项目是否处于交通管制区域,按各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确定。

十四、切割机切割石方未包含切割后石方的清理及外弃,实际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五、使用液压锤破碎混凝土时套用本章液压锤破碎石方较硬岩相应定额子目;液压锤破碎钢筋混凝土时套用本章液压锤破碎石方坚硬岩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弃置处理等其他费用,按各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挖、填、弃土石方区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 人工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3 / 7

系数

1.75 2 2.5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十七、挖一般土方、同一槽、沟、坑内不同类别的土石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定额应按一般土方、同一槽、沟、坑深度的全深计算。

十八、本章定额的施工机械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定额执行中不因具体机械型号规格不同而调整。

十九、本章定额未考虑现场原有地表水排除、障碍物清除以及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4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