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8 12:37: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6.8×50÷(100+50)=2.27(万元)
应纳税额=117÷1.17×17%-(6.8-2.27)=12.47(万元) 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均可以计算可抵免税额。应纳增值税=40000÷(1+3%)×3%-1800÷(1+17%)×17%=903.51(元)
1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的知识点。选项A,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选项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的知识点。进口香粉应纳增值税=(60000+35000)÷(1-30%)×17%=23071.43(元)
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电力公司利用自身电网为发电企业输送电力过程中,需要利用输变电设备进行调压,属于提供加工劳务。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1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规定的知识点。选项A,油气田企业与非油气田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选项C,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生产性劳务分包给其他油气田企业或非油气田企业,应当就其总承包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D,油气田企业跨省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申报与缴纳的知识点。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1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知识点。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当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时,征收税款的依据是以开票金额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1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其他选项均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知识点。应纳增值税=550×17%-[223.75-205×6.8×(17%-13%)]=-74.49(万元)
免抵退税额=205×6.8×13%=181.22(万元),应退税额=74.49(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2、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C,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是既买又卖的业务,分别按购销业务处理;选项D,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是金银首饰除外;选项E,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3、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选项A,将货物在不同县市的机构之间移送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在同一个县市内移送,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选项B、D,将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行为的,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4、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混业经营,征收增值税;选项B,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按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选项E,属于兼营,未分别核算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5、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选项A,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选项B,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要缴纳营业税。
6、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知识点。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或者用于投资,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同时进项税可以抵扣。
7、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选项E,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8、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选项E,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9、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设备原值
10、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
(1)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站自有车辆自用油;
(2)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代储油(代储协议报税务机关备案); (3)加油站本身倒库油;
(4)加油站检测用油(回罐油)。 1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实行免税并退税的政策。 12、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农机零部件、氢化植物油不属于13%增值税税率的范围。 13、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收率的知识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混凝土厂销售自产混凝土和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销售自产的电力可以按6%简易办法征收。
14、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选项E,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15、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必须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选项E,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才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三、计算分析题 1、
<1>、【正确答案】B <2>、【正确答案】C <3>、【正确答案】C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1:进项税=3000×11%=330(元)
业务2:进项税=140000×17%+5000×11%=24350(元)
业务3:进项税转出=(70000-2790)×17%+2790×11%=11732.6(元) 业务4:销项税额=430000×13%+15000÷(1+13%)×13%=57625.66(元) 业务5:销项税额=39000÷(1+17%)×17%=5666.67(元) 业务6:销项税额=35100÷(1+17%)×17%=5100(元)
2013年9月该企业销项税额=57625.66+5666.67+5100=68392.33(元) 2013年9月该企业购进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30+24350=24680(元) 2013年9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68392.33-(24680-11732.6)=55444.93(元) 2、
<1>、【正确答案】D <2>、【正确答案】A <3>、【正确答案】B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购进书籍、记录本和练习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交纳增值税,进项税也不得抵扣。
销项税=1190000×17%+200000×17%+13000÷(1+17%)×17%=238188.89(元)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外购小汽车自用可以抵扣进项税。
进项税转出=15700×17%=2669(元)
本期准予抵扣进项税=565000×3%+51000+20000×11%+17000+1360-2669=85841(元)
应纳增值税=238188.89-85841=152347.89(元) 四、综合题 1、
<1>、【正确答案】C <2>、【正确答案】C <3>、【正确答案】A <4>、【正确答案】B <5>、【正确答案】D <6>、【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1)进口关税=30×20%=6(万元) 进口缴纳的增值税=(30+6)×17%=6.12(万元) (2)业务(1)的销项税=13×17%=2.21(万元);
业务(2)的销项税=(120+4.68/1.17)×17%=21.08(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20+2.34/1.17)×17%=3.74(万元);
随同销售产品收取的优质服务费和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 业务(4)中,按规定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则应冲减的销项税=3×17%=0.51(万元); 业务(5),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不征收增值税;
业务(6)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所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运输劳务,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5×11%=0.55(万元)
销项税合计=2.21+21.08+3.74-0.51+0.55=27.07(万元)
(3)转让未抵扣过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0.4/(1+4%)×4%×50%=0.2(万元) (4)修理厂房使用的原材料,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职工食堂耗用的水电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6.12+(80×17%+10×11%)×(1-10%)+40×3%+0.68×19000÷20000+2.4×18000÷20000+1.3=24.66(万元)
(5)2011年12月1日起,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当期应纳增值税=27.07-24.66+0.2-(8000+1360)/10000=1.67(万元)
(6)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自产小家电,按全额计算销项税。向购买方收取的优质服务费和包装费的处理方法是相同的,都属于价外费用,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增值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业务(6)应当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