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6:34: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大陆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68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考生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六)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七)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即先举行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面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即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径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不接受专业学位与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0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7年12月10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5.材料审核。
2017年12月15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
6.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具体要求见暨研﹝2011﹞66号文(自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0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7年12月10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三)统一考试。 1. 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统一考试报名前,学校将公布可接受定向类别报考的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2)2018年拟招收定向生专业统计表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020101 经济学院 020204 专业名称 政治经济学 金融学 ≤3 招收定向生指标 020206 国际贸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