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3:17: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温州大学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步推进我校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教育,加强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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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外国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以下简称“本科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遵守温州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安排,勤奋学习;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促进各国教育、文化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校内所有接受本科留学生的学院都必须把本科留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列入本学院本科教育工作范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本科留学生进行趋同化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 我校对本科留学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成员由外事处、国际合作学院、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事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内外发展形势,研究制定学校外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划和留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措施;审定外国留学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协调解决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 职责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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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事处是本科留学生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设立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留学生的宣传、招生与录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日常涉外事务及奖学金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对本科留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以人民币计价收费,归入学校财务;外事处委托国际合作学院自行负责国际合作学院自有专业的本科留学生的招生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是负责本科留学生培养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科留学生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认定、安排本科留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协调全校教学安排、本科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学过程控制和学历学位授予、本科留学生的注册、省教育厅学位注册等工作。

(三)学生处是留学生违纪处分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后勤集团公司(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科留学生的宿舍保障,配备基本床上用品和相关生活用品;管理本科留学生的宿舍;做好膳食服务。

(五)计财处负责本科留学生的学费收取和收入分配,具体分配办法按《温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学校鼓励各学院接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含与我校签约的国外合作院校派来的交换学生和交流学生),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留学生培养及承担留学生专业课与公共课的教学工作。学校鼓励并采取措施大力提高教师的全外语授课能力,对实施全外语授课的教师在晋升职称、评定岗位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参与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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