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结案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1:36: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结案报告

XXXXXXXXXXX:

贵公司委托我所代理的与原告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XX县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代理人于XXXX年X月XX日收到该案裁判文书,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参考:

一、本案基本事实

2019年3月13日,XX驾驶被保险机动车XXXX,与行人XXX发生碰撞造成XXX受伤。XX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

标的车在贵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未投保商业险。 二、原告的诉请

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1400元(未分项),其中医疗费和矫形器具费为XX垫付,原告一并主张。

三、本案争议点

1、关于伤残鉴定,原告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开庭时代理人主张保留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法院未许可。

2、关于误工费,因原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代理人主张不应支持,法院未支持误工费的诉请。

3、关于踝关节矫形器,原告和XX认为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代理人主张应包含在医疗费项下,法院最终按照医疗费处理。

四、判决情况

经法院认定,原告方损失如下: 项目 1、医疗费 判决金额 33384.48元 计算依据 发票(其中车主垫付医疗费21384.48元、矫形器11400元。原告自行支付600元) 2、营养费 3、住院伙补 4、护理费 740元 1850元 11262.82元 37天*20元 37天*50元 45677元/365天*90天(XX省居民服务业标准) 5、伤残赔偿金 6、精神抚慰金 63748.38元 5000元 31874.19元*20年*10% 酌定 20989.15元*1年/2人*10% 7、被扶养人生活费 1049.46元 8、交通费 9、鉴定费 740元 1300元 37天*20元 收据 共计 119075.14元。在交强险承担93100.66元 (医疗限额10000元+伤残限额内83100.66元) 其中支付给原告XXX86290.66元,支付给车主XX6810元 五、支付信息

上诉期到20XX年10月14日,履行期到20XX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