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2:13: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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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 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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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严重缺陷项目 0 0 0 ≥1 0 0 0 主要缺陷项目 0 0 <10% ≥10% <10% 0 一般缺陷项目 ≤20% 20%~30% <20% ≥20% ≥30% 不通过检查 结果判定 通过检查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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