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0:31: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煤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通防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组织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一通三防”人员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及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防尘等基础参数测定等工作。 4.负责编制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5.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负责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等工作。
6.审核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组织编制防突预测图等。
7.负责编制防止煤层自然发火设计;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 8.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开展瓦斯日分析工作。
10.协助、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1.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督促通防及相关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12.协助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3.负责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检查“一通三防”和火工品管理工作。
15.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参加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瓦斯治理工作情况会议。
16.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7.参与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8.参与“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