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doc 10页)(全面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6 2:56: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具体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沿海、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 工程的背景情况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状况,国务院批准上马了三北防护林防护工程。1978年11月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计[1978]808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发(1978)244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至此,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工程建设范围

按照总体规划,三北工程的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北抵国界线,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长汗达山、喀喇昆仑山,东西长4480公里,南北宽560-1460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73°26'—127°50',北纬33°30'—50°12'之间。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工程建设期限

三北工程规划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结束,历时73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1978-2000年为第一阶段,分三期工程。1978-1985年为一期工程,1986-1995年为二期工程,1996-2000年为三期工程;2001-2020年为第二阶段,分两期工程。2001-2010年为四期工程,2011-2020年为五期工程;2021-2050年为第三阶段,分三期工程。2021-2030年为六期工程,2031-2040年为七期工程,2041-2050年为八期工程。

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与规模

三北工程规划造林3508.3万公顷(包括林带、林网折算面积),其中人工造林2637.1万公顷,占总任务的75.1%;飞播造林111.4万公顷,占3.2%;封山封沙育林759.8万公顷,占21.7%。四旁植树52.4亿株。规划总投资为576.8亿元,建设任务完成后,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四期工程建设情况

2001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规划经国家计委批复,四期工程正式启动实施。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涉及三北地区的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90个县(旗、市、区),总面积405.3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

面积的42.2%。到2010年,在有效保护好工程区内现有2787万公顷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完成造林950万公顷,工程建设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净增1.84个百分点,建成一批比较完备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初步遏制了三北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在沙区,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使40%的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使风沙危害程度和沙尘暴发生频率有效降低。毛乌素、科尔沁、呼仑贝尔三大沙地基本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在水土流失区,使50%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治理,治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下降30%以上,流入黄河的泥沙量明显减少。在平原农区,以现有农田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建成多林种、多树种、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工程的背景情况

1978年,三北(西北地区、华北北部、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后,为从根本上扭转我国长江、珠江、海河等大江大河及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1989年、1990年、1987年、1994年、1996年,先后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到2000年底,5个防护林工程一期建设结束。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0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5个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