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奖惩考核实施办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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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奖惩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稿)

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 〇一一年九月

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奖惩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标

为了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提高工程质 量和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使质量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为建全参建单位竞争 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员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奖 优罚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的各项主体工程项目,奖惩考核对象为各施工、 监理合同段。

第三条 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NMGG F80-2006)和内高路公司的质量管理文件。

2、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

3、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规程等;

4、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有关办法及规定: 5、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有关办法及规定。 第四条 组织

考核工作由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总监办共同组织,必要时可邀 请有关部门参加。 笫五条 形式

考核形式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分随机检査和定期检查,随机检査和定期检查是指 经承包人自检、驻地监理抽检合格后的工程实体。随机检査不进行评比,但应按附表 (施罚表一至六、驻罚表一至三)进行处罚并记录、扣分,定期检查每月下旬进行一 次,并将上级部门检查结果、随机检査结果纳入奖惩考核评比中。

第六条 内容

按工程管理、工程质致、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和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 第七条程序

1、听取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监理单位包括施工现场记录和监理日志);

3、实体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检查; 4、考核评分。 第八条 办法

考核采用评分制,评分依据《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现场工作质量奖惩考核细则》(详 见附件)进行,满分100分。单项扣分累积值不应超过该单项的标准分值。

第九条 奖励基金

按照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6条款的约定,业主将设立总额为合同价格1% 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格中(业主将从每期工程支付款中按比例 分次扣除,单期最高扣3%)该项费用报价时不单独计列;监理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32.11款的约定,业主将从监理人的有效合同价中提取5%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包含在监理合同价中 ,由业主在各期应付工程支付款及应付监理服务费中先予 扣留。奖励基金本卷“奖优罚劣”的原则执行。

笫十条 奖惩考核办法

一、对被考核单位连续获一等奖的给予全线通报表扬并奖励,对被考核单位由于 自身原因受到处罚的将全线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且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 求整改的单位,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清场或上自治区公路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黑 名单,奖罚将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下一个月计量时计入。

二、考核结果将向被考核单位及相关单位通报,并记入自治区交通行业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办公室施工单位照约考核档案以及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施工管理档案,并与 被考核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取位项目经理年检挂钩,同时也是文明施工单位考评的主 要依据。

三、驻地办的考核得分同时与其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考核评分相挂钩,详见监理 工作质里奖惩考核细则, 四、奖惩细则 1、获奖条件

承包商出现以下任何一条将取消当年全部奖励资格: 1)、发生重大质里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2)、弄虚作假,涂改资料,存在欺诈行为;

3)、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4)、发现被检单位及人员有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监理单位出现以下任何一条将取消当年全部奖励资格:

1)、抽检试验频率不足或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用施工单位自检资料代替抽检资 料;

2)、不及时检测,故意刁难,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3)、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发现被检单位及人员有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2、奖励

考核按评比得分进行排名,由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符理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 进行奖励:

1)、考核得分第一名的,施工标每次最高限额70万元、驻地办发月奖金3万元; 考核得分第二名的,施工标发月奖金30万元、驻地办发月奖金2万元;原则是考核得 分大于等于85分方可获得奖励基金。

2)、年终进行一次终期评比,在承包人目标任务完成100%且每月考核均获奖的情况下,将各承包人按每月得分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获得优秀奖的施工标发奖金30万元、驻地办发奖金3万元,并颁发优秀奖证书。

3)、工程交工验收时,按各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值〔权值为7)和交工验收得分(权 值为3)再一次排名,根据排名给予各承包人一定的奖励。 3、惩罚

1)、考核结果差的施工单位,不发月奖金并处罚金施工标10万元:监理单位不发月奖金并处罚金5000元并给予全线通报批评。

2)、建管办随机抽查工程实体各指标按(施罚表一至六、驻罚表一至三)进行处 罚,总监办可参照执行,但须经业主同意。

3)、被上级单位随即抽查工程实体的某一主要指标合格率在85%以下者,每次扣 罚施工单位5万元,驻地办5000元,每降低5%合格率扣罚施工单位按5万元递增: 驻地办扣罚按5000元递增,并取消当月参评资格,其它指标按主要指标的1/2进行处 罚,多项指标可累加处罚。

4)、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扣罚10万元。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罚20万元。

6)、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一次的不发放该月奖金;施工单位通报两次的处罚金10 万元人民币,并撤换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并撤换监理负责人: 通报三次的责令施工、监理单位退场,按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理。

7)、罚款的资金从应付工程款及监理服务费中扣除或施工、监理单位自主交到建

管办财务部,建管办将罚款列入奖励基金统筹使用。 第十条 对于总监办的考评将由组织。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执行。

附件:1、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监理单位现场工作质量奖惩考核细则 2、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现场工作质暈奖惩考核细则 3、施罚奏一至六、 4、驻罚表一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