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2 18:33: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授信主题及条件…………………………………………2 第三章 授信要素…………………………………………………6 第四章 授权担保方式……………………………………………8 第五章 授信调查管理……………………………………………12 第六章 授信审查审批……………………………………………14 第七章 授信签约与发放…………………………………………16 第八章 授信后管理………………………………………………17 第九章 授信归还与结息…………………………………………19 第十章 风险控制…………………………………………………20 第十一章 附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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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小微授信管理,规范授信行为,防范操作风险,推进小微授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和《xx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xx银行小微授信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微授信业务是指企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小微企业业主/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放的用于生产和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表内外授信业务。

第三条 本指引是建立小微授信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对小微授信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程序。

第四条 针对小企业客户数量多和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本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应坚持“风险可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的原则。

第五条 小微授信业务依据“大数定律、价格覆盖风险”核心科学理念,按照“专业化、专门化”的管理原则,紧紧围绕“二圈两链”的目标客户定位,践行“批量化、规模化”的发展思路,根据不同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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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模式,实行差别化风险管理政策。

第六条 对从事小微授信经营管理的相关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有关管理要求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 授信主体及条件

第七条 小微业务授信主体

小微业务授信主体包括:企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小微企业业主/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一)非法人组织

个体经营者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已发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虽未领取营业执照,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个人。

1、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作为授信主体的,须与营业执照登记负责人为同一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其签署的经营场所租赁协议、供销合同等核心经营材料,证明其为实际负责人。

2、其他个体经营者是指除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的个人。如个体运输户、摊位承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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