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淹厂房事故应急预案 - 图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9:57: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水淹厂房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提高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对水淹厂房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电厂的生产安全、员工及周边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前程远大有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因水淹厂房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当事故规模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可能用到《前程远大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互相协助”的原则。

第二章 单位概况

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1)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突击队由厂各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设备巡视检查、应急处理、电力保障等;灾情监视组由当值水调人员、全体水工观测人员组成,负责监视汛情、灾情;事故应急组

由当值运行人员及生技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机组安全运行;通讯保障组由当值通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保障通讯线路的畅通;运输保障组由厂区值班司机和运输部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人员和物质的输送;事故救护组由总公司及机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各分队开展抢险救护工作。

(2)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见附表)。 第七条 危险分析

因为受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职工的生活可能受到水淹厂房的影响。导致引发设备、设施的损坏。

第三章 应急保障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建立自上而下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由厂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防汛抢险应急处理突击队(险情监测组、抢险应急分队、通讯保障组、运输保障组、物资后勤保障组)等组成。

1、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由厂长担任总指挥,生产副厂长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厂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统一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准备、抢险及生产恢复等工作。

(3)、宣布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 (4)、负责事故性质的认定工作

(5)、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地方政府等上级部门通报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及时提出下游人民疏散撤离建议。

2、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生技部,主任由生技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厂安委会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及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接受@@@@分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视情况请求应急援助 (3)、组织制定自然灾害事故抢险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应急处理需要协调厂属相关部门的人员、物资调集。 (5)、经授权启动和终止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统一指挥、督查、协调事故抢险、应急处理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7)、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急处理中的人身安全。

(8)、根据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 3、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突击队

突击队由厂各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2)、负责险情初期的灾情监测及汇报工作; (3)、负责生产区人员的紧急疏散及应急救护工作; (4)、负责我厂发电设备的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险情处理现场的交通运输及通讯联络工作; (6)、负责险情现场的电力保障。 4、灾情监视组

组长为厂防汛办主任,副组长为地调主任,组员为当值水调人员、全体水工观测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全力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当监测和巡视发现大坝开裂、坝肩坝基发生错动等水库工程险情征兆;上游水库有溃坝可能;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临震预报或地质灾害预报等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大坝巡视检查标准》加强监测和巡视。

(3)密切监视汛情、灾情发展过程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视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将监测点移至左岸山顶。 5、事故应急组

组长为运行当值值长,组员为当值运行人员及生技部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2)紧急停机并将机组解列,同时断开 开关,断开近区 开关。 (3)立即向##变、****电厂、**电厂&&&&&变、******变通报我厂防汛抢险应急处理情况,并要求对方断开与我厂连接线路,厂房所有人员通过应急通道向坝顶左岸山头撤离。 6、通讯保障组

组长为通信班长,组员为当值通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保障通讯线路的畅通。

(2)、在通讯线路出现故障时,提供海事电话给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专人为通讯员,保证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畅通。 7、运输保障组

组长为总公司经理,组员为厂区值班司机和运输部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将应急救护队运抵开善乡视情况进##开展救护工作。

(2)听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配,负责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和物质的输送。 8、事故救护组

组长为人资部主任,副组长为总公司经理,组员由总公司及机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防汛抢险应急物质的输送,通知##村民立即向左岸山坡撤离。 (2)部分人员充实到事故应急分队,协助各分队开展工作。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应急物资与装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证。厂属各单位应明确各自的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资、抢险设施、通信工具、照明设备(特殊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医疗救助人员、救护装备、急救药品、交通车辆的数量、性能和位置,明确维护、保管单位和人员,定期检查物资与装备,使物资与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清单,保障使用时能快速有效地调动。 第十条 通信与信息

事故发生后,运行值班人员、总指挥、副总指挥应利用已有的调度电话,系统电话、对讲机进行通信联络。各部门应急负责人应保证通信设备始终处于待机状态,保持现场的信息沟通。为了应急的可靠和迅捷,现场配备移动电话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结合本预案对相关应急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开展以下方面的培训: (1)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安全知识、技能及安全工器具使用等进行培训。 (2)由卫生室负责组织对急救常识及紧急救护法等进行培训。 (3)由检修和运行部门对现场设备检修和运行规程进行培训。 (4)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涉及内容进行部门内部培训。 每年结合本预案对现场应急人员培训一次。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为加强应急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响应及处理能力 ,每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预案修订后需要对修订部门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本预案演练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按照本厂的布置和安排,结合本预案开展员工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1、厂内报警(应急响应)电话:

2、事故通报流程:

(1)、发现水淹厂房事故后,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类型、时间、地点、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序以及发展趋势、气象状况等。

(2)、值长接警后应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并立即向生产区值班领导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办公室汇报。同时立即通知本预案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应急人员做好应急启动准备。

(3)、应急办公室按照规定将事故的信息立即向上级汇报。主要汇报事故发生的位置、时间、严重程序及发展趋势等。

3、水淹厂房事故发生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听候调度指令。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总体指挥与控制。由总指挥指定一名副指挥任现场指挥,负责现场总体指挥与控制。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按预案要求坚守岗位。

1、总指挥根据现场指挥汇报及综合信息指挥应急工作。 (1)、决定应急响应级别;

(2)、如事态扩大无法控制,立即向地方政府汇报; (3)、按照地方政府的紧急疏散要求,组织紧急撤离和安置。 2、现场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挥事故抢险。 (1)、组织现场应急力量开展抢险; (2)、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应急抢险事故进程。

(3)、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现场卫生、保卫、检修等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对灾区人员的疏散、撤离及救援。

(4)、由应急处理突击队、灾情监视组、事故应急组、通讯保障组、运输保障组、事故救护组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抢险队伍。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1、为减小灾情对水库大坝及上下游人民造成的损失,做到及时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在灾情来临时应尽所能及时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有关险情情报。

2、险情上报主要内容有:水库工程的工情、险情、灾情、抢险措施等情况

3、险情上报范围包括水库大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发电厂房、下游堤防、交通等其它建筑工程抢险应急情况。

4、若发现威胁大坝安全险情征兆,应立即报告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时向@@@@发电公司、省电网公司等上级主管单位报告险情,并向所属省、市、县地方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告。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6、对外信息由厂办或其授权的机构对外发布,对发布大坝安全动态等信息须由省公司审核和发布。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1、险情监测组应根据《大坝巡视检查标准》对水库大坝加强险情监测与巡查。 2、做好详细的监测巡查记录,必要时应附有略图、素描或照片。各种记录、报告应存档备查。

3、由总指挥指定一名副总指挥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