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月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8:40: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X煤矿采掘月计划 考核办法(试行)

为确保完成矿年度采掘任务,保证采掘接续正常推进,使矿井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变化,由生产科编制采掘月度生产计划,分管矿领导审核,矿长审批后下达执行。月度生产计划必须确保年度计划的实现。

二、月度生产计划一经确定,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必须将本月施工计划指标分解细化到每班,并制定出具体的保障措施上报生产科。

三、生产科负责平衡、协调、安排、监督、督促生产基层单位按期完成生产计划,督促生产生产基层单位按计划生产、施工,杜绝计划外工程。

四、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临时调整计划时,由生产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原因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由矿井内部作出计划调整。

五、因施工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影响计划执行结果时,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由生产基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生产科确认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为月度计划调整的依据。

六、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一)对未完成当月计划的施工单位处罚条款 1、实际完成月度计划进尺95%(不含95%)以上,100%(不含100%)以下者,处以5000元罚款。

2、实际完成月度计划进尺90%(不含90%)以上,95%以下者,处以10000元罚款。

3、实际完成月度计划进尺85%(不含85%)以上,90%以下者,处以20000元罚款,施工队组负责人在计划会上做

检讨。

4、实际完成月度计划进尺85%(含85%)以下者,处以30000元罚款,施工队组负责人在计划会上做检讨。

出现以上罚款,对矿属掘进队考核施工队队长、书记按罚款金额的10%,副队长按罚款金额的8%,外委施工单位自行落实、分解罚款。

(二)、对超计划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奖励条款 1、实际超额完成月度计划进尺的1%(含1%)以上,5%(含5%)以下者,给予5000元奖励。

2、实际超额完成月度计划进尺的5%(不含5%)以上,10%(含10%)以下者,给予10000元奖励。

3、实际超额完成月度计划进尺的10%(不含10%)以上,15%(含15%)以下者,给予20000元奖励。

4、实际超额完成月度计划进尺15%(不含15%)以上者,给予30000元奖励。

出现以上奖励,对矿属掘进队奖励施工队队长、书记按奖励金额的10%,副队长按奖励金额的8%,外委施工单位自行落实、分解奖励。

(三)采煤队按照商品煤产量完成情况,按照掘进计划奖惩办法的2倍执行,但奖惩队组队干的奖惩同掘进队组。

(四)对于矿井要求的一些重点措施工程、紧急接续工程等,生产科可以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制定临时的奖罚措施,经矿领导签批后严格执行。

七、本制度与《XXX煤矿锚杆巷道工程质量否决管理办法》同时执行。

八、考核工作由生产科负责,每月将考核结果在考核会上通报,劳资科、财务科配合落实执行。

九、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科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