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9:18: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答:道德主体(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学科专业水平和教育素养。“学科专业水平”是德育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哲学、德育理论和德育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修养。对道德教育的内容和策略原理有专门、具体和深入的认识。
教育素养是另一个维度的“专业”素养。教育素养包括教育信念、教育观念和教育技能等。教育信念是教师对教育事业和教育者个体教育能力与应有追求的确信如“自我效能感”;教育观念是指对具体教育活动的规律性的认识如教育目的观、教育过程观、课程观、教学观等。教育技能是指教师具体的工作技巧如组织、沟通、表达、示范等。
六、论述题:
1、请论述文明行为教育的内容
答:文明行为教育的内容要包括社会公共生活、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三个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礼貌待人、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老人,关心帮助孤寡和残疾人,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和资源等。
第二,在学校,尊敬老师、爱护同学; 遵守纪律,维护秩序;拾金不昧,不拿他人一针一线; 勤俭节约,乐于奉献; 讲卫生、爱清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礼貌、谦逊、热情、诚恳,不出风头等。
第三,在家庭中,乐于承担家庭责任,教顺和瞻养老人,爱护和平等对待家庭成员。
2、分析参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与道德教育的关系
答:从道德教育的立场出发,积极参与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公民道德教育重要内容。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民主与法制往往是最基本的道德关系的反映,没有民主和法制, 意味着社会道德最后防线的溃散,所以建设民主与法制也是道德生活建设的一部分。第二,在现代社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道德方式,只能是民主与法制的方式。否则公民善良的爱国主义极易走向其反面——导致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混乱。
3、德育目的的规定性
答:德育目的应当具有如下几个规定性。第一,德育目的具有预见性。德育目的确定时已对德育过程诸因素如教师、学生、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以及教育过程诸环节如对道德价值与规范的认知与情感体验、道德内化、道德行为的改善等都有预先的设想。
第二,德育目的具有超越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德育本身对生活的超越性,德育目的的要求应当高于德育对象的现实道德水平。二是德育目的产生于道德活动之前,具有时间上超前特性。
第三,德育目的具有可能性。德育目的的制定不仅应具有超越和超前的特点。还应当考虑社会发展及德育对象的道德两个方面的实际,具有实现的可能。 此外,由于德育活动具有强烈的价值或意识形态色彩,德育目的也就具有全人类的普遍性和历史性、民族性和阶级性。
4.对我国德育目的的正确理解 答:需要从两个方面理解 首先,我国现行的德育目的和德育目标是建国以后德育目的和德育目标的延续。其进展方向主要表现为:(1)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体制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对基础道德和文明习惯有了比以前更多的强调;(2)注意到了德育的层次性,有了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两个层次;
(3)注意到了社会要求与个人发展的统一;(4)注意到了德育目的与德育目标的相对稳定性。
其次,与德育目的和德育目标的科学化比较,我们还必须解决如下方面的问题:(1)德育目的由谁决定?与教师、学生有关吗?如果国家的德育目的决定没有具体德育工作者和学生主体的参与,其效果会大打折扣;(2)目前的德育目的较多地体现了国家主导的意识形态,导致德育和道德教育的政治化;(3)总体上看,我国德育目的和德育目标对个体生活幸福与德育的关系强调不够,仍然是社会本位取向;(4)对独立的价值思考与批判能力强调不够,没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主体只能是无反省的道德主体。
5、德育课程的特点
答:从课程的基本构成要素的角度来分析,德育课程有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如下: 第一,在教育目标和对教育目标的反应方面。道德教育课程不是要简单地传授某一方面的知识或知识体系,它的目标在于价值观念的确立、态度的改变,以及正确的道德信念和行为方式的形成。
第二,在对学习主体的尊重方面。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指出,你可以将一匹马牵到河边,但你决不可以按着马的头让它饮水。道德教育亦然。在一般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方面也许一定的强制和压力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德育课程的组织与实施方面,如果没有对学习主体的了解与尊重,就不可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第三,在德育内容和教育内容的计划安排方面。道德教育虽然也可以有一套类似于其它学科的道德知识体系形成直接的道德教育教材,但是道德课程既要诉诸认知的因素,更要通过情感、行动的经验去实现。所以,综合课程、活动课程、隐性课程等在道德课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四,在教育活动、尤其是学习活动的方式方面。道德教育决非仅靠直接的讲授就能奏效。道德教育应当认同更多的道德学习的方式和途径。
6、怎样认识德育主体的道德素养
答:道德主体的道德素养指的是教师的道德素养,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个人道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所谓道德主体的个人道德修养指教师必须有垂范于学生的道德人格。教育劳动、尤其是道德教育活动的一个生要特点是劳动者本身就是劳动的工具。教师本身就是教育的手段。所以,道德教育的前提之一是:教师尤其是那些从事道德教育的专门人士必须具有坚定的道德信念和优良的德行。否则道德教育只能变成难以使人确信的一般的知识教学。 所谓教师的职业道德也可以说是个个修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涵是指教师对道德教育事业的满腔热情,对道德责任的当然承担,以及在学校生活中表现教育公正、合作态度、仁爱精神等作为教师职业所要求的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实际上可能成为学生当前与未来道德生活的样板,一种道德教育的隐性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