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重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2 4:08: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实用标准文案

劳动*保障*法

名词解释:

1、 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 劳动权:也称工作权,是指人们享有的从事社会劳动及其劳动保障,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4、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权利。

5、 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亢形式。

6、 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7、 失业预警制度:失业预警机制就是为了加强失业调控,而建立的失业动态报告,其主要目的是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9、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经派遣劳动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单位在其管理下从事其指派的劳动。

10、 安全技术规程:是指以防止和消除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技术规则为基本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安全的法律规范。

11、 违反劳动法法律责任:指用人单位等行为人违反劳动法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12、 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

13、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4、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基准、劳动保护基准,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者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准制度。 15、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制度。

16、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17、 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 ,狭义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所生的争议。

18、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存风险和促进社会大众福利以保障公民社会性生存和发展的措施。

19、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使社会成员面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家和社会经济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0、 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保障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1、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病、致残、死亡时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

22、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在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哺乳而暂时中止劳动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3、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难、失去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公民给予救济和帮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24、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和采取各种福利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5、 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以提供津贴、服务和安置条件等方式,在就业、入学、贷款、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以确保其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26、 疾病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种社会保险制度。

简答题

1、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答:(1)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监督劳动执法、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劳动力等方面的关系。

(2)劳动关系: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没有特别规定的。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雇佣劳动关系、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适用劳动法。

2、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答:(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关系的一方或双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需加入另一方,双方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2)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动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过程与劳动条件,劳务关系则是强调劳动成果;

(3)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在劳动过程中自担风险;

(4)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是劳务费,一般为一次性支付劳务价格,劳动报酬则是一种持续性、定期的支付。

3、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4、有哪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

(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亍无偿的义务性劳动。 (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7、简述职业安全法律保障的特征。

(1)职业安全法律保障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为目的。(2分)在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确立的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中,劳动者的生命权是最首要的权利,通过安全技术规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严格科学管理,使劳动者能够按照科学和安全的方法进行操作,以防止和个大概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目的。(2分)

(2)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规定。(2分)

(3)职业安全法律保障具有突出的技术性特点。(2分)

8、解决劳动争议各种方式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1)可以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也可以直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5)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

9、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支付标准

一般延长工时:条件限制:因生产经营需要;程序限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精彩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