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警级别、分级标准、判定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3:21: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的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八、流感分级标准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流感疫情分为: 符合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感疫情(Ⅰ级):当出现新变异毒株的流感病毒感染人并有扩散趋势,即将或已经发生全国范围或世界性大流行时。

符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感疫情(Ⅱ级):流感疫情同时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前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符合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感疫情(Ⅲ级):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流感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符合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感疫情(Ⅳ级):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流感暴发疫情。

九、SARS分级标准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SARS疫情分为两级: (1)符合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2)符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十、流脑分级标准

根据流脑疫情发生的危急程度和扩散范围,将流脑疫情分为三级:

(1)符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脑疫情(Ⅱ级):流脑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市)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

(2)符合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脑疫情(Ⅲ级):一周内在一

个区(市)县行政区域内,流脑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3)符合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脑(Ⅳ级):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流脑暴发流行的疫情。 十一、流行性腮腺炎分级标准

根据流腮疫情发生的危急程度和扩散范围,将流腮疫情分为三级:

(1)符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性腮腺炎疫情(Ⅱ级):流行性腮腺炎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市)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

(2)符合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性腮腺炎疫情(Ⅲ级):一周内在一个区(市)县行政区域内,流行性腮腺炎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3)符合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性腮腺炎(Ⅳ级):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流行性腮腺炎暴发流行的疫情。

十二、伤寒、副伤寒分级标准

根据伤寒、副伤寒疫情发生的危重程度、扩散的范围等,将伤寒、副伤寒疫情分为三级:

1.符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寒、副伤寒疫情(Ⅱ级):伤寒、副伤寒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市)县,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或在局部区域或某集体单位(比如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居委会、或一个单位团体),两周内出现50例或以上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伤寒或副伤寒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

2.符合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寒、副伤寒疫情(Ⅲ级):一个区(市)县内一周内菌痢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

倍以上。或在局部区域或某集体单位(比如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居委会、或一个单位团体),两周内出现30-49例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伤寒或副伤寒病例,或出现5-9例及死亡。

3.符合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寒(副伤寒)疫情(Ⅳ级):或在局部区域或某集体单位(比如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居委会、或一个单位团体),两周内出现5-29例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伤寒或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4例及死亡。

十三、细菌性痢疾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按照国家对突发事件的分级规定,将细菌性痢疾突发疫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Ⅳ级疫情(蓝色警戒):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49例及以上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细菌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4例死亡。

Ⅲ级疫情(黄色警戒):一个区(市)县内一周内菌痢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或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0~99例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细菌性痢疾病例,或出现5~9例死亡。

Ⅱ级疫情(橙色警戒):痢疾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市)县,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或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0~199例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细菌性痢疾病例,或出现10~14例死亡。

Ⅰ级疫情(红色疫情):或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

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0例~199例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细菌性痢疾病例,或出现15例及以上死亡。

十四、乙脑分级标准

根据乙脑疫情发生的危急程度和扩散范围,将乙脑疫情分为三级:

(1)符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脑疫情(Ⅱ级):乙脑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市)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

(2)符合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脑疫情(Ⅲ级):一周内在一个区(市)县行政区域内,乙脑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3)符合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脑(Ⅳ级):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乙脑暴发流行的疫情。

十五、分级标准

十六、分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