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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孟子》的论辩艺术
作者:周健伟
来源:《神州》2011年第35期
摘要:儒家重要经典《孟子》,语言精工,逻辑严密,气势磅礴,说理透彻机智,感情充沛,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显示了高超的论辩艺术。《孟子》的论辩技巧因势而变,具有居高临下,善于统观全局的特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使对方自相矛盾;二是论辩层层推进;三是类比推理。由于其文章巧于论辩,语言流畅,富有文采和感染力,其对于后世散文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关键词:论辩艺术 逻辑性 语言艺术
我国古代著名文艺理论家刘勰在其著作《文心雕龙》中写道:“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1]此言充分道出了论辩的重要作用。战国时期诸子以好辩、善辩为时尚,而孟子尤以知言善辩著称。孟子的“好辩”,在他所处的时代便很出名。《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以下引用《孟子》原文,只引篇名): 公都子曰:“外人皆稱夫子好辯,敢問何也?”
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之道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
孟子以孔子之徒自任,对儒家道义充满了坚定的信念,他还有一套论辩技巧。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知言”,是《公孙丑章句上》里所讲“詖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孟子熟练地运用了各种论辩手段,成功地达到了其论辩目的,便是孟子论辩艺术的综合显现。对孟子的论辩艺术,论文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了研究:论辩的逻辑和论辩的语言。
一、论辩的逻辑
春秋战国时期,也是我国逻辑思辩的发轫时期,《孟子》散文的逻辑性引人注目。谭家健认为《孟子》虽不像《墨子》那样有比较完整的形式逻辑理论,但“却能普遍而熟练地使用着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和思维形式,其文章都有着严格的逻辑”,“无论和谁辩都没有输过”。[2]洪波称,《孟子》“文章的组织与逻辑推理的规则极相吻合”,他认为:“辩难体散文,当自孟子始。”[3]
孟子非常重视推理,也就是墨子在《小取》篇中所概括的“辟”、“侔”、“援”、“推”四种辩论方法之一的“推”在认识中的作用。其中又以“类推”和“喻证”用得最多、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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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知类察类
孟子在《告子章句上》中说:“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世间亿万事物,凡属同类,必有类似属性,否则不足为同类。孟子在论辩中往往借助“知类”、“察类”的逻辑手段,指出对方“不知类”逻辑错误。”
孟子曰:“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為急;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為務.堯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而不遍愛人,急親賢也。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是之謂不知務”。 ──《盡心章句上》
“缌”麻三月、“小功”五月与“三年之丧”同为古之丧礼,然有小大之别。论大类二者同类,论小类则二者异类。那种不重大礼,却于小礼上斤斤计较的人,是不知务、不知类的糊涂虫。同样,“放饭”、“流歠”与“齿决”同为无礼的饮食习惯,既已做了大口吃饭、出声喝汤这样大背礼节的之事,却在不用牙齿咬断干肉这样的小礼上一味讲求,是为不识大体。是以孟子曰:“当务之为急”、“急亲贤之为务”。
孟子充分利用“类”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类推,其中往往隐含着相当于西方逻辑的三段论。前所举“无不爱与急亲贤”一例,便可概括出三段论来:知类知务者急先务、急亲贤;察缌、小功与问无齿决者不能急先务;所以察缌、小功与问无齿决者是不知类、不知务的糊涂虫。 (二)比喻论证
比喻论证是用比喻进行证明与反驳的论证方法,是用比喻者(论据)之理论证被比喻者(论题)之理。用来论证的比喻是两组生动的事例,它们的类不同,而理相同。
善譬巧喻是《孟子》散文的显著特色。郑振铎以为,孟子“喜以比喻宣达他的意见”,“比喻赡美而有趣”。[4]刘大杰指出,《孟子》在说理论事时,“偶尔举例取譬,时时露出一种幽默”。[5]章沧授分析了《孟子》用譬的情况,认为:“孟子用喻,自如娴熟,摇曳多姿。”[6]“比喻论证”可谓一种形象化的逻辑论证方法,它能有效地增强论辩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戴盈之曰:“什一,去關市之徵,今茲未能,請輕之,以待來年,然後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雞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請損之,月攘一雞。以待來年,然後已。’──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何待來年?” ──《滕文公章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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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向宋国当政者提出减免税收的主张,但宋大夫戴盈之答应先减轻一些,明年再减免有关税收。孟子把这种行为比作偷鸡人延缓停止偷鸡的行为。二种行为,类异理同。孟子这个比喻虽有“充类至义”(无限提高)的毛病,却反映了百姓减免苛捐的迫切心情。 (三)破斥二难
二难推理是论辩中常用的推理形式,因为往往是由论辩的一方提出两种情况,引申出对方难以接受的结论,使对方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常被称为二难推理。若能据推理规则,使自己摆脱这种困境,便是破斥二难推理。 燕人畔。王曰:吾甚慚于孟子。
陳贾曰:王無患焉。王自以為與周公孰仁且智?……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為之辭。 ──《公孫丑章句下》
宣王未从孟子,攻占了燕国,遇顽抗,它国亦欲伐齐。宣王乃觉愧于孟子。齐大夫陈贾便以周公有过为借口,极力掩饰齐宣王已经认识了的错误。陈贾的二难式是要证明周公有错,其构成如下:若周公预知管叔会率殷人造反,则周公不仁;若周公不预知管叔率殷人造反,则周公不智。总之,周公或不仁或不智,二者必居其一。
孟子在承认“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率殷人造反”的事实后,不得不承认周公这位古圣人有错误。但他随即对周公的过失作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初步否定了陈贾的论断。接着,他又进一步论述了古今君子对待过错的不同,批判了陈贾寻找借口掩饰齐王过错的做法,颂扬了古之君子对待过错的光明磊落的态度,这是对陈贾论断的否定。 (四)缺点与不足
张惠仁认为,孟子“对逻辑推理方法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不自觉的,在逻辑上也有牵强附会之弊,有时还会使用一些诡辩法”。[7]徐立也认为,孟子在逻辑方面“没有墨子、荀子那种‘隆正’、‘察类’、‘明故’的科学态度,而有时是一种‘无故’、‘乱类’的恣意推论。”[8] 老一辈学者能看出其中的诡辩这固然是很重要的。然,以予之见,更为重要的是要弄清究竟是什么思想缺陷使得这一诡辩得以成立,兹举一例以供参详。 告子曰:“生之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