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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

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中青办发[2008]5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8.03.13 【实施日期】200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

报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5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新形势下的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规划。现将《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 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的新实践,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推动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再上新水平,多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努力为促进新形势下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实现新发展服务。 二、课题研究重点

着眼于推动共青团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重点研究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重点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重点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重点研究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伴随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所取得的新发展新经验。 三、课题的类别、资助和申报

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分为委托研究课题和规划研究课题两类。

1.《课题指南》中带※标识的是团中央委托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对研究工作的开展予以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1-5万元人民币资助。研究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将受到表彰和推介。申报此类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规划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将被确定为规划研究课题。 2.《课题指南》中未带※标识的是团中央规划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在课题选题、设计论证及研究力量配置上特别优秀的,经评审后也可列为委托研究课题并增加经费资助。规划研究课题在结项时研究成果被评为优秀的,也将受到表彰和推介。 2 / 6

3.《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大部分只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

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在《课题指南》以外自选课题申报并被作为委托研究课题或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的,享有同样相关待遇。

4.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个课题。有条件的课题组可以同时申报2个课题,供评审立项时优选。

5.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同意,然后报所在地(系统)的省级团委宣传部门或相关工作机构,最后由省级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共青团系统外的课题主持人所申报的课题,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团中央课题评审办报送,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受理后,将负责与课题主持人所在地(系统)的省级团委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6.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申请书样式可登陆中国青少年研究网(网址:http://www.cycrc.org/)下载。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日。

7.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1年。 四、工作要求

大力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是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为党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1.抓好动员部署。各省级团委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门部门、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地、本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要及时传达和转发本通知精神,对抓好本地本单位的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要通过团属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使广大团队干部、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团属教学研究机构以及高校、党校、社科院、行政学院等单位的研究人员了解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团内外力量参与青少年和青少年 3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