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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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中价协[2002]第016号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下称\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下称\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导规程。 1.2咨询业务范围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1.3适用对象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咨询业务的咨询单位。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2.1一般原则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求信誉。 2.2一般程序

咨询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三、操作人员配置

3.1咨询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咨询单位应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3.2咨询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担任)、专业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人员三个层次(对于较为简单的咨询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简),各自的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2、专业造价工程师

(1)负责本专业的咨询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概预算人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3、概预算人员

(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3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程序

为保证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所有咨询成果文件在签发前应经过审核程序,成果文件涉及计量或计算工作的,还应在审核前实施校核程序。校核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1、校核人员

(1)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