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方案范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1:45: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最新整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XX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现就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主要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明确各部门、各科室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区经信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区经信委主任负责经信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党组书记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区经信委副主任在主任、党组书记的领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行业市场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负责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企业和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督促管辖权限范围内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制度。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和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3.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引进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环保的项目,不得引进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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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中,监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办理相关安全设施手续;

4.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企业领导班子要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班组长、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粉尘、高毒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控制职业病发病率。生产经营的条件、场所、设备或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实现安全达标,要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实行分类分级达标管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市社会诚信体系管理系统。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黑名单”警示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记录和公示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将严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报送市社会诚信体系管理系统,作为实施行政管理和经营风险控制的参考依据。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重大危险源未辨识登记及安全监控措施未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未申报、职业危害防控措施未落实、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标准制订或未依法备案、未按规定实施演练或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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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事故的企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警示。对经约谈警示后拒不整改或者不接受约谈警示的,按照《XX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挂牌督办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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