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21:24: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民政局应急预案

【篇一:县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和处

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应急指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 1.2编制依据

根据《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从源头上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工作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

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重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要及时报告县应急办和公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

启动应急预案,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民政局职责范围内 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分析、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判断事件 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

(3)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等有关重大事项。 2.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成员由***同志担任。其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4成员股(室)和下属单位职责

(1)制定本股室和单位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参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和协助处理 有关群体事件。

(3)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信息报告

事发地单位接到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后应在第一

时间内报告局应急办,并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处理,核实、了解、收集和按程序要求报告有关信息。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局应急办应即时上报县应急办。 4、应急处置程序

(1)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接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局领导,必要时直接报告局主要领导;局应急办应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2)局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局领导指示及时通知局机关主要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作应急处置,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积极协助。主要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3)在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股

(室)和下属单位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坚决服从指挥,不得推委懈怠。

(4)应急处置过程中,局应急办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处

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5)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局应急办提出终止应急

状态的建议,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 5、后期处置

(1)事件平息后,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做好

善后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2)局应急办应会同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

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

题,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

【篇二:市民政局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民政局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一旦发生到本局机关的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50人以上、200人以下),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民政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民政局分管机关、信访、维稳工作和复退军人问题工作的领导

成员:由局办公室、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基政、区划、福慈、事务、规财、监察科主任、科长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接谈劝返组、安全保卫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具体组成: 1.接谈劝返组

组 长:局办公室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人员,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基政、区划、福慈、事务及有关科室视情派人参加。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后勤、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基政、区划、福慈、事务及有关科室视情派人参加。 3.信息联络组

组 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信息、信访工作、信息工作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后勤工作人员,规财科派人参加。 5.医疗救护组

由市光荣院、市社会福利院医务部负责组建 二、应急指挥部及下设各组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2.研究决定启动或终止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3.研究决定事件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

4.及时将现场及工作情况向信访问题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维稳办。

5.组织机动力量及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和增援准备。 6.负责事件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7.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各组职责

接谈劝返组:负责制定接谈口径和接谈登记等工作,了解情况,稳定来访群众情绪;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与上访群众代表到指定地点接谈;负责在现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尽快疏导、化解矛盾,平息事态,防止过激事件发生;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研究意见,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宣传说服、分流安置、答复劝返和总结上报等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协助劝返。

安全保卫组:负责群众集体来访后的局机关安全工作,安排安全值班,防止盗窃、火灾、来访人员伤亡、打砸抢烧事件及有损厅机关形象事件的发生。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如发生特殊情况,负责与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保持通信联系,并协助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信息联络组:负责现场的信息、证据收集,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具体承办向上汇报情况,向市直有关单位通报集体来访的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项;对下传达领导指示,通报有关情况;协

调媒体记者,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严禁其他人员进行采访、拍照、录像、录音等。

后勤保障组:负责集体来访群众和局机关接访人员的食宿安排;交通、通信工具和物资装备的调度等。接到通知后,负责在10分钟内准备好应急车辆;群访人多时,向外租用大交通车输送分流上访群众。

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15分钟赶到现场。负责组织现场的医疗卫生、疾病防治和伤员救治工作。 三、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领导靠前,亲自指挥,各组各负其责,协调一致。

(二)迅速反应,果断处理。做到反应迅速,应对正确,处置及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协调配合。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谈清问题、讲明政策、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如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坚决依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三)加强宣传,疏导教育。各组及全体参与应急处置人员,应统一口径,讲明道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到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舆论。

(四)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乡镇或有关部门、单位,形成统一调度,上下联动、协调合力的应急处置机制。

(五)依法办事,防止激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访事件。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方法进行处置,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