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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郪江黄颡鱼等2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
【法规类别】渔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长渔[2015]2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5.07.22 【实施日期】2015.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郪江黄颡鱼等2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
区的通知
(农办长渔[2015]2号)
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请已经审核通过,现将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予以公布。
相关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加快建立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强化管护,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发挥保护区作用。 附件1: 1 / 2
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
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52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31.25公顷,实验区面积88.75公顷。核心区的特别保护期为全年,实验区的特别保护期与长江流域每年开展的禁渔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一致。保护区范围为东经105°4′23.15\-105°16′3.30\30°33′8.46\-30°45′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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