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3:20: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表1-1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申请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单位: 婚姻状况及变动年月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居住地住址 申请人(或代办人)电话申请人照片 申请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死亡年月 配偶 姓名夫妻曾生育或收养况 血缘关系 (生育、收养、继子女) 子女情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备注 申请(代办)人签字: 申请(代办)时间:____年____月_ 日

说明:填报此表的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在职职工及尚未移交社区的离退休人员

附表1-2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申请表

(其他城镇居民)

婚姻状况及变动年月 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市、区) 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社区 出生年月现居住地住址申请人(或代办人)电话申请人照片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申请人 性别 出生年月 配偶 姓名 血缘关系 (生育、收养、继子女) 死亡年月 夫妻曾生育或收养 子女情况 居委会意见 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办)意见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意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备注 申请(代办)人签字: 申请(代办)时间:___年____月 日

说明:填报此表格的申请人为:

(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无业居民。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离退休后已移交社区的人员。

(3)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的人员。

(4)户口迁出我省但仍在我省领取养老金的以上三类人员。

附表2

个人诚信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人承诺:我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合法取得、在《申请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完整,没有隐瞒、欺骗。如果存在虚假情况,取得奖励金申领资格自动失效,退回所领的全部奖励金,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 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表3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对象名单公示

经单位确认或社区居委会初核,下列XX名同志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单位举报电话:XXXXXXX,街道举报电话:XXXXXXX 。

姓 名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单

现有 奖励起 性别 出生年月 子女数 始年月

公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