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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作者:王晓红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4年第04期

摘要 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工作的重点与难点。阐述了嘉兴市南湖区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并总结了其取得的成效,以期为嘉兴市南湖区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做法;成效;浙江嘉兴;南湖区

中图分类号 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339-02

近年来,嘉兴市南湖区针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逐渐使全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2年,南湖区被认定为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区。 1 主要做法

1.1 建章立制、真抓实管

为有效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区委、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意见》《南湖区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对资金管理、凭证审核、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印章管理等各环节做到严格管理,并由区农业经济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统一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统一核算内容,确保会计核算口径一致,真实反映村级经济运营情况。 1.2 抓好源头、实施“双代理”

针对村级财务年年抓,年年有问题的情况,南湖区在2001年实施村帐委托代理的基础上,2002年将村出纳工作也一并委托到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原会计服务所),全面实施“双代理”,这在当时属于全省首创。实施“双代理”可以从源头控制村级集体经济活动中滥用原始票据的不规范现象,同时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真正落实起到更直接的监管作用。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与所在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双代理”委托协议,做到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目前全区共有会计服务所工作人员19名,每个镇3~4名,分别代理57个行政村的财务和经济核算。各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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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1名报账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和登记有关账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按时结账、报账[1-3]。 1.3 严把财务收入、支出关

南湖区从2007年开始就明确规定,村级财务支出除了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村民劳务报酬等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以外,其他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完税发票,否则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入账。每个村原则上只能在银行开具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村经济合作社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一般村备用金控制在3 000~4 000元,超过限额的需及时存入银行;严禁白条抵库或未批先报等情况的发生。对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区委、区政府明文规定每年村级公务招待费按各村上年度经营性收入的10%列支,且一般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于基本整体拆迁待撤的行政村,招待费一般不得超过5 000元。各村报刊订阅费或其他一些费用不得超过省定标准,凡超过限额规定的,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入账。 1.4 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各村都建立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5名熟悉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懂财务、群众威望高的村民担任,按月开展民主理财活动。理财小组人员对当月发生的所有财务收支发票进行逐张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且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进行确认,否则不能入账。同时建立理财情况记录簿,将理财活动记录存档,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由社长签字审批同意列支后,再报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记账,做到每张原始单据手续齐全、规范。同时对各村收支预决算、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工程项目、村干部报酬、招待费等内容,每月通过村“三资”触摸屏和村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向村民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1.5 规范审计、强化监管

从2005年开始,区政府每年安排审计专项经费,区农经局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要求,下文明确审计村数、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年限、审计方法,积极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做到“3年1轮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审计经常化、操作网络化”。针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用附表形式列出整改意见,责令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整改村在1个月内把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区农经局。同时,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2008年,区纪委、组织、监察、民政、财政、社保、农经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南湖区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形成了对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经员、联村干部负责人、财会人员、村3套班子负责人及其成员实行分级责任追究的制度。 1.6 加强培训、稳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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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向社会公开招考代理会计,使更多综合素质好的会计人员进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二是每年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和村报账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三是“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全额由镇(街道)财政列支;四是提高“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4-6]。 1.7 明确责任、实行考核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后,各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区所有村一切经济业务往来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态度对于能否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至关重要。为此,从2007年起,南湖区建立了考核制度,每年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及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责任。考核内容从财务公开透明、账务处理规范、制度健全落实、财会队伍稳定、监督渠道畅通、日常工作规范6个方面进行,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若干名,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8 “三资”监管、公开透明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南湖区在凤桥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试点工作,2011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整个工作从宣传发动、资料收集入手,重点做好系统升级、账务显示、强化公开、突出监管。一是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系统从二级升级为区、镇、村3级管理网络;二是对村所属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摸清家底,界定产权;三是对已清理好并经公示的村级集体“三资”进行村民代表审议认定,报送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四是对实物资产拍照留存并上传管理系统进行公开;五是确保每个村配套1台“三资监管”电子触摸屏,将“三资”管理信息与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直接对接,确保各村村民能及时查询和监督本村财务和村务情况,真正发挥实时监督作用。 2 取得的成效

经过这几年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种监管措施的实施,全区各村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提升会计队伍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1 财务管理不断规范

2005年以前,村级原始支出凭证大部分是白头发票和自制凭证。现在,除了支付村干部报酬、补贴和农民劳务等无法取得正规发票外,一律凭完税发票入账。以前,村级工程项目大部分都没有工程合同,且购买材料都用自制凭证列支,工程款结算用原材料发票相抵。经过这些年的规范化管理,现在村级公共财政和集体经济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实行招投标,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单个工程项目1万元以上的,编制预决算,并提